• 信息类别: 重大项目建设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8-1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1407983

江西守华建筑建材有限公司玻璃及节能门窗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8-18 17:4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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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江西守华建筑建材有限公司玻璃及节能门窗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守华建筑建材有限公司玻璃及节能门窗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14日-2020年8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6812342(熊工)

通讯地址:柴桑区江州大道

    编:31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西守华建筑建材有限公司玻璃及节能门窗生产加工项目

九江市柴桑区赤湖工业园,

江西守华建筑建材有限公司

江西省九环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江西守华建筑建材有限公司拟在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赤湖工业园(N29°4646″,E115°4443″)新建项目生产基地,总投资20000万元建设200万平方米玻璃加工生产线、60万平方米节能门窗生产线,占地面积为34342平方米,环保投资为67万元。

(一)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处理的原则合理设计雨水管网、废水管网。该项目工艺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柴桑区赤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再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最终排入长江。

(二)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

项目营运过程中废气主要为食堂产生的油烟和中空玻璃、节能门窗加工过程中产生的VOCsVOCs经车间通风系统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无组织排放相关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楼顶排放,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限值。

(三)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磨边机、钻孔机、风机、锯床、切割机、铣床、冲床、空压机等机械设备噪声,经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东、南、西、北面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营运期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规范贮运管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项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2013年)。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玻璃原片边角料及玻璃渣、铝合金边角料、PVB胶片边角料、玻璃胶包装物、废机油和抹布、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等。玻璃原片边角料及玻璃渣、铝合金边角料、PVB胶片边角料外售处理;玻璃胶包装物、废机油和废油桶为危险废物管理,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清洁生产。选择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降低物耗、能耗,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禁止采用落后的属淘汰类的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

(六)信息公开要求。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信息公开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七)排污口规范要求

按国家和我省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立档案。

(八)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即化学需氧量0.113t/a,氨氮≤0.015t/a,总磷≤0.0019t/a,总氮≤0.038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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