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重大项目建设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3-2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3048

江西乐昇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密胺餐具生产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3-27 09: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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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江西乐昇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密胺餐具生产配套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我公委托江西励和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江西乐昇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密胺餐具生产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范性要求,现将本项目公众参与事项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西乐昇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密胺餐具生产配套项目

建设单位:江西乐昇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江西乐昇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密胺餐具生产配套项目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赤湖工业园江西乐昇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地理坐标为E115°44′47.42695″N29°45′45.98102″。用地面积为4308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00万元。于20221214日,在九江市柴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备案,项目代码为2212-360421-07-02-781617项目依托现有项目中1#生产厂房二楼、三楼及厂区内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密胺树脂生产线,生产三种不同形态的密胺树脂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密胺树脂6000t/a,包含:密胺树脂颗粒5200t/a密胺树脂块250t/a密胺树脂粉550t/a

项目劳动定员:10人。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每班24小时,三班制。

二、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废水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生物接触氧化”。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HJ853-207)中合成树脂行业废水处理可行性推荐技术。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间接排放限值与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较严值,排入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长江。根据前文“章节7.3运营期地表水影响预测与评价分析可知,项目废水经“混凝沉淀+生物接触氧化”可达标排放,项目废水排放为间接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有聚合反应工段、真空釜、烘干工段、冷却工段、捏合工段和破碎工段等产生的颗粒物(三聚氰胺粉尘)、甲醛等污染物。其中聚合反应工段、真空釜、烘干工段、冷却工段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捏合工段和破碎工段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接管并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再由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本项目锅炉房设置20m高排气筒(DA002),天然气锅炉废气由DA002排气筒排放。废气经相应环保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预计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及防治对策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捏合机、烘干机、烘干箱、破碎机、燃气锅炉、空调冷却系统及循环泵、冷却塔及循环泵、喷淋塔、布袋除尘设备、风机通过采取减震、隔声、安装消声器等工程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进一步减小噪声的影响。选用低噪声的反应釜和各种泵类。对水泵加装隔声罩等。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固废主要为废树脂、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及含油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棉、除尘灰等。其中一般废包装材料可外售综合利用废树脂和废除尘灰回用于现有项目生产。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及含油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棉,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与处置。通过上述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再利用或处理处置,不外排。

5、环境风险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物质有甲醛。通过从风险源、运输过程、贮存场所和泄露等途径采取合理的环境风险防治措施后,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企业在落实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当地城市发展及总体规划。项目拟建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工程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项目区域现有的环境区域功能。因此,本评价认为,在本报告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及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情况下,项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下方链接网址:https://pan.baidu.com/s/1vXWFEy_XqXpyHvclckFRFw 提取码: 62n4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在本公示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评价单位:江西励和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盛科技园8

人:

联系电话:0792-8383988

建设单位:江西乐昇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人:胡总

联系电话:13510482092

电子邮箱:912797499@qq.com

   址:九江市柴桑区赤湖工业园江西乐昇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Fr30Or0b13u78GiwUdoKA 提取码:v6dz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告时间为2023327日至2023410日。

江西乐昇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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