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3-1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3441

一图读懂 | 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2024-03-12 10:03 来源:
字号: 〖大 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美丽江西建设推进会精神,切实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监督办法》)。

《监督办法》充分衔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的最新要求,对标对表生态环境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聚焦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目标,立足生态环境部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职责,明确了我省生态保护红线谁来监督、怎么监督、监督结果如何应用的制度安排和具体举措。

    

    那么,《监督办法》中有哪些重点内容?一张图带你了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