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环评信息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8-1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1399800

关于作出江西省高速实化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福银高速庐山服务区 LNG 汽车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8-10 09: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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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关于作出江西省高速实化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福银高速庐山服务区 LNG 汽车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已对江西省高速实化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福银高速庐山服务区 LNG 汽车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见附件)。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2-6812342(熊工)

通讯地址:柴桑区江州大道

    编:31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1

江西省高速实化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福银高速庐山服务区 LNG 汽车加气站项目

九柴环批字〔2020〕35号

20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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