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工作报告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11-1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879212
柴桑区环保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关联导读:
2018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中央、省环保督察为契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强化执法为抓手,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标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环境质量情况
我区空气质量情况统计数据由位于出口加工区汇源果汁的综合工业园站点(国控)和位于我局楼上的柴桑区环保局站点(省控)共同组成。截至10月31日,我区PM2.5年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年均浓度为72微克/立方米,环境质量优良天数为233天,优良天数比率为81%。其中,综合工业园站点PM2.5年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年均浓度为68微克/立方米,柴桑区环保局站点PM2.5年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年均浓度为68微克/立方米。
水环境质量状况:沙河上游和下游、干家河下游段、蛟滩河中段、赛城湖闸口、赤湖、长江县界地表水断面监测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标准,同去年相比无明显变化趋势,辖区内主要河流水系环境质量状况稳定。
(二)工作完成情况
1、围绕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突出抓好整改工作
(1)全力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今年6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组进驻江西,督察期间共接到20件转办件,其中3件不属实,其余皆部分属实,按要求及时回复,并对涉及企业进行查处。6月16日督察组下沉我区现场督察3家企业,反馈为“共性”问题。根据督察组初步反馈问题,各职能部门联合发文,举一反三全面清理和整改,列出问题清单。针对清单中的问题逐一明确整改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相关档案和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全力配合做好中央环保 “回头看”督察工作。
(2)全力配合做好省环委会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专项执法检查。2018年5月21日至5月31日,省环委会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专项执法组进驻我区督查,共反馈68个问题,我局按要求及时汇总材料,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60个,剩余8个正在积极整改中。
(3)全力配合做好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和“清废行动”。安排专人负责,全面系统开展排查工作,完成了全区10家工业企业产废单位的检查,辖区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2家,并形成了排查报告、汇总表、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5月10日,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督查组到我区,针对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工作进行督查,对我区前期上报的28处点位一一进行核实,检查后,督查组对部分点位下达了整改确认单。截至目前,我区已完成所有需整改点位的销号工作。
(4)全力配合做好审计署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审计。2017年12月国家审计组进驻九江市,区政府立即成立了工作联络小组,由环保局牵头负责,审计组先后调阅了20多批次相关职能部门资料,并多次到我区进行现场核查。2018年3月制定了《柴桑区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调度制度,及时上报整改工作情况。
2、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1)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编制了《柴桑区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九江市柴桑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分工。二是强化工业大气治理。督促九江鑫山水泥等重点企业对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联合工信委等部门加强对燃煤锅炉监管,列入燃煤锅炉淘汰计划的54家(在用9、停用45),已完成53家,1家赤湖工业园九江创基管桩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正在实施清洁能源燃料改造中。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九江汇泉生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已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联网。三是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联合工信委联合开展了全区预伴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共有8家混凝土企业,截至11月1日,均已基本完成整治任务。联系城管执法、建设规划等部门开展城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夜间巡查,截至目前我区城区在建工程封闭围堵、车辆冲洗、密闭运输等工作已基本落实到位。四是深入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按照省厅部署开展五大行业涉VOCs污染排放企业相关信息填报,辖区共符合五大行业的16家企业已完成第一阶段申请注册任务。五是强化烟花爆竹禁放管控。积极与公安局对接,加大巡查,出台相关公告,进一步强化禁燃烟花爆竹工作。
(2)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划分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及时启动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污染源进行了详细调查,提出治理措施和工作目标,并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了农村饮用水源地划分技术报告。目前,除港口街镇外,其余八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已获市政府批复。已委托第三方编制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目前已编制完成,待区政府发布实施。二是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我区2017年的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共包含7个乡镇,11个村,目前所有项目已完成,正在等待验收工作。根据上级安排,我区2018年的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共包含4个乡镇,5个村,已委托第三方编制治理方案,目前正在施工中。三是全面落实河长制,不断巩固“清河行动”成果。加强日常监管、加大监测频次,随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沙城工业园污水管网并入市政污水管网,并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加强对园区重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确保企业污水达标排放。
(3)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是配合开展港口街镇历史遗留矿山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年初媒体网络报道矿山污染出现“镉大米”情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去年11月,我区委托了中国环科院、南昌航空大学、省环科院、江西怡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机构联合开展污染调查和治理方案编制工作。调查历时50天,共调查面积3404亩,采集各类样品424个,检测pH值、镉、铬、氰化物等多种污染因子。5月9日召开了《柴桑区港口街镇历史遗留矿山重金属污染治方案专家评审会》,区政府发函邀请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权威专家5位,省级专家20余位对方案进行权威论证,并对专家提出意见进行了补充调查,补充调查了1154亩土地,采集样品90份,布设快速监测点位205个,完成了补充调查和方案完善工作,我区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施工图进行了图审,目前我区已委托第三方单位单位对该项目进行财审。该项目在市环保局、区委、区政府的统一调度下,正在加快推进,已于6月25日举行了一期项目开工仪式,正式启动了实质性治理工作。截至目前,施工单位已完成了3号、4号回水塘的治理,正在进行16号回水塘淤泥的开挖治理,已累计处理污水20000立方米、底泥12000立方米,正在进行原位封存场地的平整和拦挡坝基坑开挖工作,帷幕灌浆、截洪沟、山下填埋场相关坝体建设已经启动。二是积极申请项目支持,及时上报了2016-2017年安排了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和申请2018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的清单,港口街镇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2亿元项目资金已上报中央库并成功入库。与省厅对接,力争更多项目资金。三是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我局已配合完成了海源化工、城门山铜矿、光大环保有限公司的进场核实工作,此项工作正在按照省厅、市局要求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四是开展生态红线工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乡镇针对我区生态保护红线校核调整方案进行讨论研究,先后形成多次调整完善意见。目前,我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经过多次上下对接,已对省厅5月30日下发的最近一版生态保护红线划分图进行确认。我区生态红线的最终范围还需待省厅确认和发布。
3、围绕日常环境监管,突出抓好环境执法工作
(1)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在日常的环境执法工作中,针对环境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排污企业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对无法治理的企业一律关闭取缔,对违法排污造成严重损失,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积极使用移动执法系统,截至目前共录入97条信息。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按规范要求建立项目库、人员资料库等信息,并按要求开展随机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已公开。截至目前对20余家环保不达标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3家企业移送区公安局处理,催缴了处罚40余万元。
(2)开展全区化工行业企业排查。我区涉及化工行业企业共14家,入工业园区企业10家,其中长期停产3家。专项行动期间,对14家化工企业进行了现场监察,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3)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清理专项行动。我局在上半年开展了“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清理工作,对辖区内沙城工业园、赤湖工业园、各乡镇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出18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企业组织公安、安监、国土、工信委等多部门联合执法,采取强制断电的形式强制拆除或整改。
(4)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为切实提高整个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加强一线执法队伍建设,将环境执法大练兵充分融入到污染源日常监管、专项执法检查以及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等当前执法工作中。截至目前,通过各种途径共受理各类环保信访投诉67件,监察大队安排专人负责环境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及时登录受理和回复,办结率达100%。
4、围绕环境质量为目标,突出抓好监测工作
(1)完成各项监测任务,提供优质服务。今年以来,参加了10余次的污染纠纷案件的调查监测和国控重点污染源、主要水系断面环境现状例行监测等工作,圆满的完成各项监测任务。县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
(2)完成监控噪音工作,确保考场环境安静。为了确保中、高考生有个安静学习和休息环境,安排专人轮流值班,环保热线“12369”24小时开通,并组织监测人员对产生噪声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制噪”的施工单位以及相关人员进行严惩。把发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
(3)完成大气自动监测站正常运维。大气自己监测站于2016年9月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对环境空气中的PM2.5、PM10、臭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以及气象五参数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安排2名专业人员进行校准及维护,并于4月份同安徽蓝盾公司签订运维服务合同,确保运行良好,准确分析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规律,大气环境质量总体优良。已完成大气自动站优化布点工作。
(4)完成水质自动站正常运维工作。2018年4月选址于柴桑区江州镇湖口水质自动监测站投入建设,水站建设的主体工程于5月20日全面完成,6月5日监测分析仪安装调试完成并开始试运行。正同杭州绿洁运维公司对接水站运维交接工作,目前水电网已经过户移交。下部根据省厅要求完成上收工作。
5、围绕不断改善环境,突出抓好污染源普查工作。我区的普查清查工作全面开展,对底库中企业的基本信息已完成普查清查,纳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共计318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18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共计20个、入河(海)排污口24个、生活源锅炉1个。
截至2018年11月纳入普查的318家工业企业、20家集中式和19家移动源(加油站)普查入户调查数据已全部完成,并已录入污普系统。目前正在开展剩余空间数据采集信息收集工作,预计12月前可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阶段工作任务。
6、围绕保障环境安全,严格控制污染项目准入
(1)把好项目环保审批和验收关。截至目前,全区共有51个项目通过环评审批,其中区环保局审批项目51个(企业类项目45个,房地产类项目6个);报告书3个,报告表48个。项目验收目前以企业自主负责验收大气和水部分,由我局牵头验收固废、噪声部分。目前已验收8家工业企业,7家房地产项目。
(2)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行政服务大厅相关工作要求完成行政许可、咨询服务等工作,并在区政府网站、行政服务大厅及其他平台及时公开我局审批、验收项目等信息。
7、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1)组织干部学习培训。抓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贯彻学习,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把环保政策法规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并要求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
(2)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遇重大决策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围绕环评审批验收、行政处罚、专项资金补助等重大事项经过局班子会议讨论研究。
(3)开展多形式党建活动。对2018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继续坚持把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环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法学类考试、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开展“红色家书”朗诵,到爱国教育基地接受红色教育,观看红色题材书画展等活动。
8、围绕中心工作任务,落实包村帮扶责任
(1)做好帮扶工作。把开展马回岭蔡桥村包村帮扶工作与新合镇32家贫困户精准扶贫工作当成第一任务来抓,成立帮扶工作队,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局全体帮扶责任人为脱贫户拟定帮扶个人计划,精准施策,并上门走访慰问。
(2)做好全国文明城、卫生城创建工作。按区委、区政府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全力做好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各项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等工作,按照整改要求,搞好协调,上下联动,及时认真抓好各级环保督察反馈的环境问题整改,边督边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积极宣传和报道我区整改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促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完成销号。
(二)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按要求进行移动执法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调查取证能力。继续加强对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和法律文书制作等能力。持续开展环保大检查工作,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三)全力抓好环保三大“攻坚战”。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单位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工作,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构建“大环保”格局,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四)尽快完成计量认证复评审工作,做好仪器设备检定、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做好大气自动监测站优化搬迁工作和长江江洲(湖口)水质自动站上收工作。
(五)抓实第二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上级普查办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好清查,入户调查等各个阶段工作。
(六)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不松懈。把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个人,做到职责明确,激发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认真落实全省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省委刘奇书记提出“慢、怕、假、庸、散”五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改进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效能,将服务人民的宗旨贯彻到底。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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