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工作报告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12-2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879215

九江市柴桑区环保局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17-12-25 16: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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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2017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民生环保为抓手,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着力推进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环境监测及执法监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区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落实华东督查整改工作

根据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对我县环保综合督查反馈的7个面上,5个点上的问题,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区环保局切实担好政府牵头部门责任,协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每一方面、每家企业、每一项目的整改工作。目前,7个面上的问题已整改完毕,5个点上的工作除城区污水管网部分项目正在推进外,其余已顺利通过华东督查验收。

(二)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2016年7月14日中央第四环境督查组进驻江西,为切实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区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办全区的整改工作。我局积极准备各类迎检材料,全力处理各类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2016年11月17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省公开反馈了督察意见,全省共61个问题,涉及我区的有7个。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根据存在的问题和我区实际,制定了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目标有举措,使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在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检查期间,共收到转办件5起,办结5件,办结率100%。

(三)认真落实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2017年5月17日至6月10日省环保督察组进驻九江市后,我区立即召开县政府常务会,及时传达学习了省环保督察视频会精神,并就全力配合督察组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迅速成立了迎接省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认真做好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及时报送督察组所需调阅资料,各相关职能部门汇编材料十八册。督察组进驻九江期间,我区共处理转办件36件次,其中不属实3件,重复投诉16件,所有的信访转办件已按要求回复,并对涉及企业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区委区政府召开专题常务会进行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共15项内容,针对清单中的问题逐一明确整改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相关档案和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四)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各项中心工作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深入落实县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促进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我局制定《关于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如实填报并上报纪委,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党支部多次召开支部会议,专题研究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党课学习活动。每季度扎实开展廉政党课和集中学习活动,制定《九江县环保局考勤考核管理制度》,严格工作秩序,规范执法行为,狠抓效能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治理庸、懒、散现象,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提升环保队伍形象。

2.“五城同创”工作:积极响应县委“五城同创”号召,同审计局、科协、沙河街镇、新城村一道,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卫生包片工作方案,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做到责任清、目标明、重宣传、重实效,扎实完成好第三责任片区卫生保洁工作,确保工作常态化。

3.包村帮扶与扶贫工作:把开展马回岭蔡桥村包村帮扶工作与新合镇32家贫困户精准扶贫工作当成第一任务来抓,成立帮扶工作队,开展调研指导、走访慰问,培养锻炼干部下基层累计工作经验,帮助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挤出11万元资金,实行对村帮扶和扶贫、脱贫工作。

二、环保日常工作完成情况

(一)着力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1.认真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查环境违法行为。继续以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尾矿库企业、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以及工业园区等为重点,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涉及化工行业企业共14家,入工业园区企业10家,其中长期停产3家。在连续督查中发现2家企业存在超标排放或偷排行为,我局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2家企业立案查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2家,分为三类:淘汰关闭类、整顿规范类及完善备案类。其中20家已完成清理工作,1 家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对其采取断电措施,1家已纳入九江县2016年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县推进示范项目中,预计年底可验收。2017年以来对九江宇仁新材料有限公司等12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处罚金额共计152万元。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截止2017年11月底,征收排污费1100多万元,已完成全年排污费征收。

2.“小散乱污”企业清理及园区提升改造专项行动。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的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开展了“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清理工作,对辖区内沙城工业园、赤湖工业园、各乡镇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出33家“小散乱污”企业。赤湖工业园10家、沙城工业园3家“一企一策”环境污染治理整改方案通过了专家审查会。多部门联合执法对未办理环保、安监等相关手续的违法企业采取强制断电措施,关停取缔2家,强制断电10家。

3.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办理程序,严格落实查处责任,坚持分管领导督办制度,不断完善信访查处工作。共办理4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其中主办件1件、会办件3件,会办件已在规定时限内函复主办单位,主办件正在办理过程中。不断加强“12369”投诉举报电话的管理,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今年共受理各类环保信访投诉45件,其中水污染18件,大气污染10件,噪声污染6件,固废污染4起,其他7件(部分投诉件涉及多个环境因素),并安排专人负责环境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及时登录受理和回复,均做到了受理及时、处置迅速、回复认真,及时归档,结率达到100%。

4.环境应急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强化工业园区环境应急管理,开展风险评估,年底前全面完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推进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促进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继续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截止目前,2017年共备案企业数5家。

(二)积极推进环境污染防治

1. 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环保部、省厅及市局相关工作要求,我区及时启动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污染源进行了详细调查,针对污染源提出了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和工作目标,并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了农村饮用水源地划分技术报告。5月,我区港口街镇等八个乡(镇、场)及赤湖工业园区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通过了市环保局、市水利局联合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已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待市政府批准我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我区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共包含7个乡镇,11个村,目前所有项目基本完成,正在验收准备工作。加快推进县城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使我县生活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将全面提高;扎实开展“清河行动”,对全县入河、入江排污口进行专项整治,对违法设置的排污口一律进行封堵,对偷排乱排和排放不达标企业一律采取停产整改处理。

2.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7年涉及我区的大气污染治理任务主要有:柴桑区黄标车淘汰任务139辆,已全部完成;煤改气清洁能源项目2家,江西宇洋化工有限公司、九江沃鑫化工有限公司已完成;城市公交车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已新建3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已新建7个,完成比例30%;强制性清洁审核重点任务3家,江西宇洋化工有限公司、江西信尔诚动物药业有限公司2家公司都于第三方签定了合同,、九江新茂化工有限公司一直未投产;城市扬尘治理任务,大部分建筑工地都做到了道路工地作业有喷淋洒水等抑尘措施、渣土、物料等运输车辆做到全封闭、工地设置围挡、设置冲洗平台。

3.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省厅市局工作部署,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2017年7月12日至8月30日,区环保、农业、国土等部门,组织技术力量,开展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省环保厅、国土厅、农业厅确定我区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3家,划定了详查单元11个,核实农用地详查点位109个(其中14个点位位于市开发区范围内,我区境内95个),目前详查点位通过国家审核入库,农业部门正在对农产品点位进行采样分析。并向“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库”申报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类港口街镇铜矿区域污染综合整治项目;重金属污染防治类项目丁家山金铜硫矿、九江铜硫矿项目。目前正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矿区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治理方案。

4.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根据《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校核调整完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红线〔2017〕1号)要求,我区组织环保、发改、工信、财政、林业、农业、水利、国土、建设划、交通、旅发委等部门和有关乡镇针对我区生态保护红线校核调整方案进行讨论研究,先后形成三次调整完善意见,调整后具体数据如下:柴桑区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69.42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7.58%。

5. 固废危废管理工作。在县域内全面开展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工作,要求12家产生单位或经营单位严格按照《九江县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转移、贮存、处置危险废物,对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排除环境隐患。

6.辐射管理工作。制定了年度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和辐射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共现场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17家,出具检查意见17家,督促九江市柴桑区中医医院、九江市柴桑区人民医院、九江市柴桑区妇幼保健医院、九江市柴桑区红十字会医院、九江市柴桑区江洲镇中心卫生院5家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手续已办理。

(三)切实做好项目环评审批

1.2017年全区共有42个项目通过环评审批,其中区环保局审批项目40个(其中企业类项目33个,房地产类项目7个),市级环保局审批2个项目;2017年全区共有47个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房地产项目验收8个,工业类项目验收38个,娱乐业项目验收1个)。

2. 严格按照行政服务大厅相关工作要求完成行政许可、咨询服务等工作;积极在区政府网站、行政服务大厅及其他平台公开我局审批、验收项目等信息。

3. 跟踪服务全县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对德运胶业企业环保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监管,并对项目的竣工验收跟踪服务。安正能源列为清理“僵尸”企业,对该清理项目进行调查了解,掌握了企业基本情况和相关的现状。

(四)强化环境监测服务理念

1. 我局环境监测站积极协助配合完成了30余次的污染纠纷案件的调查监测和国控重点污染源、地表水饮用水源监测等工作,为环境执法和环境监管提供了有效的数据和技术支撑。大气自动监测站安排专门的监测技术人员进行校准及维护,可对环境空气中的PM2.5、PM10、臭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以及气象五参数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

2.加强质量体系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制定岗位职责,不定时对监测站人员的监测分析能力进行考核;先后安排4批次8人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目前我局监测站有53项监测设备,且已通过省厅组织的专家评定组考核;

3.截止11月初,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45天,优良率为80.85%,国控监测站点(综合工业园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68.2微克/立方米(达标为70.8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44.2微克/立方米(达标为49微克/立方米以下)。县域境内长江九江段、赤湖、沙河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赛城湖水质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Ⅱ-Ⅲ类标准。

三、2018年工作打算

(一)服务大局,提升服务经济建设能力。紧紧围绕全县“十三五”规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各项工作。细化和完善环保工作机制,加大项目引进服务力度,积极为全区重点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对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的同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杜绝污染产生。

(二)统筹调度,推进“净空、净水、净土”工程。认真贯彻《气十条》,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督促有大气污染治理任务的企业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协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严格对照《水十条》目标要求,积极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巡查和水质定期监测分析,完善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设施,确保饮用水环境安全。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争取辖区内港口街镇九江矿冶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列入中央和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

(三)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工作从2017年开始到2019年结束,共分为前期准备、全面普查、总结发布三个阶段。按照 普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好各项实施准备工作,全力保障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强化责任,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加强环境能力建设,对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和法律文书制作等能力;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回头看”工作,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零点行动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综合运用按日计罚、停业关闭、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执法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环保执法震慑力;继续完善“一企一档”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强化环境安全属地监管责任,确保全县区域监管无死角。

(五)注重实效,稳步推进生态建设。加大农村环境治理力度,深入推进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整县推进项目,开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等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着力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增强农民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获得感。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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