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议案提案办理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12-0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874823
对九江市柴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关联导读:
吴方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底,原环境保护部和原农业部联合发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贮存、运输、处置进行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农药生产者、经营者的回收义务。但截至目前,该《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的办法的正式文件仍未正式出台。
由于《管理办法》暂未发布,目前没有可操作的办法,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前,我局将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积极行动,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好工作。
一是在农药营销环节建立营销台帐。记录农药包装的类型、数量、回收日期等,建立奖惩机制,确保农药废弃物不外流。要对农药生产及销售环节跟踪问效,不合格的包装不许出厂,销售商无台帐、无回收废弃物的取消销售资格,从源头上解决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理问题。
二是规范化管理危险废品。建立农业危险废品管理制度,相关回收企业需建设规范堆放场所,设置危险废品标识牌,并与有处置危险废品资质的单位签订协议,将所有危险废品物品转移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品处置须执行转移申报制度、联单制度及台帐制度。
三是严格执法检查。对农业废弃物品管理进行奖罚。对因农业生产废弃物品管理不善,导致土壤、水源、环境卫生等被污染的,依法进行查处,涉及到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待《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的办法的正式文件正式发布后,我局将同其他有关部门积极联动,依文件要求共同加强监管,妥善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相关工作。
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19年12月4日
签发领导:吴珊珊
联系人及电话:周鑫 6812342
抄报:区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区政府督查室。
附件: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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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姓名 |
吴方虎 |
电 话 |
130972976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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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九江市柴桑区港口街镇丁家山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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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号码 |
第10号 |
标 题 |
关于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 回收处理的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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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柴桑生态环境局 |
承办人 |
周鑫 |
电 话 |
180702005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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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情况的具体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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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态度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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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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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 |||||||||||||
注:此表一式叁份,请人大代表填好后,及时反馈给承办单位、区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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