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区政府相关要求,现将2017年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 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按照有关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环保工作的基本制度,将公开透明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推进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进一步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透明度,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具体落实,实行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股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情况
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及时性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报送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将环境信息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严格落实“谁负责,谁公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加强对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信息公开内容的数量及频率。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并及时更新《柴桑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工作要求。通过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局政务公开栏、区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适时向社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评、行业环保核查和财政资金预算决算等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等事项的公开力度。
(四)组织培训情况
我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内容,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认真做好单位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据:2017年我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97条,其中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审批51条,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验收47条,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备案68条,行政许可14条,行政处罚13条,重点污染源企业清单1条,排污许可3条。开展全区污染排放、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动态、人事信息、公开年报、工作指南。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和我局办公大楼内部的公开栏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信函、网站提交、电子邮件、传真和其他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他信息均属主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2017年,我局没有收取任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规范,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举报投诉。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及回应网民诉求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专属网站,导致部分信息多级链接,影响公众查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方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宽。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坚持依法行政,便民高效,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网上实时监控监察,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效能,促进环保信息运行公开、透明。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相关文件的学习,确保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得以全面、及时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突破口,加大涉及民生、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公开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