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7-2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G20320-0601-2019-0003

柴桑区统计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7-24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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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柴桑区统计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柴桑区统计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柴桑区统计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柴桑区统计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制定全县统计政策、规划、统计制度和管理统计标准,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2.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4. 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3 个,包括:区统计局、区城调队、国家统计局九江市柴桑区调查队。本部门编制人数31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8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 12人;实有在职人数30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7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 12人;退休人员14 

第二部分 柴桑区统计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 524.72  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9.24 万元,较上年增长7.64 %;本年收入合计 515.48 万元,较上年增长10.14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04.51 万元,占97.87 %;事业收入 万元,占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万元,占0 %;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  10.97万元,占2.13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524.72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04.72  万元,较上年增长7.64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 20.01 万元,较上年增长116.56 %,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未报支。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04.72 万元,占1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1.44  万元,决算数为 504.5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6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1.45  万元,决算数为376.7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9.99 万元,决算数为29.9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87 万元,增加幅度过大的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增加。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319.75  万元,较上年增长54.78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59  万元,较上年增长120.43 %,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64 万元,较上年下降44.92 %,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 128.23 万元,较上年增长下降27.09 %,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  万元,决算数为1.02 万元,完成预算的40.8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56.6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万元,决算数为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5 万元,决算数为1.02 万元,完成预算的40.8 %,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56.6 %。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万元,决算数为万元。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八、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年度没有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第三部分 柴桑区统计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7.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C:\fakepath\2018年柴桑区统计局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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