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4-2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126545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柴桑区2021年培育“四上”企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九江市柴桑区2021年培育“四上”企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场,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九江市柴桑区2021年培育“四上”企业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4月20日
九江市柴桑区2021年培育“四上”企业的
工 作 方 案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一个地区规模企业数量多少、规模企业发展质量好坏决定了当地经济发展的总量和速度、质量和效益。为全面准确反映我区经济发展情况,加强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并及时动态纳入统计,进一步做好我区“四上”企业培育发展工作,全面提升全区经济实力,加快推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提振经济发展后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发展实体经济的方向不动摇,扶持我区小微企业做优做强,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各项经济发展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优化市场经营主体和产业结构,着力构建现代企业发展体系,加强经济发展目标的监控、衔接、协调、服务和督导,向存量挖潜力,在增量下功夫,促进工业、商贸业、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健康协调发展,为柴桑区经济运行合理稳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目标
坚持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大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大力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四上”企业调结构、扩总量,强管理,上水平。加强对全区“四上”企业的规范引导,强化培育发展、强化政策激励、强化行政监管,按照“培育发展一批、推进升档一批、引导储备一批”的基本工作思路,确保实现全年“四上”企业50户(其中净增加25户)的申规入库目标,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4户;限额以上商贸企业8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8户;资质建筑企业6户;资质房地产企业4户。
三、工作思路
坚持企业市场经济主体地位,尊重市场主体的意愿和选择,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落实综合支持激励措施,加大对“四上”企业培育支持力度。全面摸排建库,各责任单位按目标任务提供建库名单。对具有较好成长潜力的项目和企业资源,通过服务优化、政策扶持,加快新建项目投产达产进程,扶持中小企业迅速成长;通过园区、乡(镇、街道、场、区、处)和部门联动,加快培育中小企业发展成为上规条件成熟的企业,并规范材料组织申报;采取考核奖励机制调动中小企业申规积极性。切实做到每月有新增,每季有大进展。
四、组织领导
为顺利推进“四上”企业申规入库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成立柴桑区2021年 “四上”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赵和平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柯景坤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张铁虎 区委常委、沙城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项 飞 副区长
成 员: 苏友宏 区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
聂晓峰 区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张 军 区发改委主任
李明干 区工信局局长
王传真 区商务局局长
胡林森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宋 华 区统计局局长
王事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欧阳慕贞 区税务局局长
殷 雄 沙城工业园管理局局长
聂勇林 赤湖工业园管理局局长
王新丰 江洲镇镇长
万 宏 新洲垦殖场场长
童 炜 城子镇镇长
刘光勇 港口街镇镇长
周中华 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张 武 沙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洪忠汉 狮子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运发 城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昳 新合镇镇长
胡友松 新塘乡乡长
周靖凯 涌泉乡乡长
陈旭东 马回岭镇党委副书记
汤恒心 岷山乡乡长
张 毅 岷山林场场长
费红景 赤湖管理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由宋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同时,成立服务业、工业、商贸业、房地产业和建筑业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协调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落实牵头单位、协助单位和责任单位,合力解决“四上”企业培育入库、数据报送和企业统计联网直报工作。
(1)服务业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柯景坤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成 员:区统计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文广新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公安局交管大队、客商服务中心、民政局、教体局、沙城工业园管理局、赤湖工业园管理局、各乡(镇、街道、场、区、处)分管领导。
(2)工业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张铁虎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
成 员:区统计局、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沙城工业园管理局、赤湖工业园管理局、各乡(镇、街道、场、区、处)分管领导。
(3)商贸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张铁虎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成 员:区统计局、发改委、文广新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沙城工业园管理局、赤湖工业园管理局、各乡(镇、场、区、处、街道办)分管领导。
(4)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项 飞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 员:发改委、统计局分管领导。
五、“四上”企业统计标准
“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内建筑业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业(简称商贸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入库标准为: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2、资质内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具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拥有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业法人企业和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企业。
3、限额以上商贸企业:①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企业。②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企业。③住宿业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
4、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①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②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由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③年经营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
六、具体培育安排
(一)全面摸排阶段(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全面调查规模以下和非资质企业基本情况,详实掌握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对规模以下企业和非资质企业进行筛选,选择具有成长潜力的企业列入培育“四上”企业数据库,对数据库内的企业建立“一企一策”,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3月至2021年11月)。根据建立的“一企一策”机制,跟踪服务企业,协调解决培育对象在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重点服务好新投产、新开业的企业,全力保障企业生产要素,促满产达产。按照培育计划和时间节点指导企业做好申规准备工作。同时,综合动态管理数据库情况,及时调整符合条件的企业完善材料申报,主动对接,积极服务。
(三)攻坚克难阶段(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针对在实施阶段未能达到申规条件的企业,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适时召开协调会,采取倾斜帮助、重点扶持等方式进行攻坚克难,帮助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下一步申报创造条件。
(四)完善冲刺阶段(2021年11月)。进一步完善上一阶段未达申规条件的重点培育上规企业的申报材料,适时研判,全力以赴,做好全年申规的最后冲刺,力争完成培育“四上”企业目标任务。
七、奖惩措施
(一)加大奖励力度。
1、区政府对新申规企业,每户奖励2万元,同时给予牵头单位和统计局各5000元的奖励,用作牵头单位开展培规工作经费和统计局对新申规企业业务培训经费。
2、在年终目标考核中奖励加分。对牵头单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后,每超额完成一家申规企业加0.5分,最多加2分;其他没有下达任务的单位,每申规一家企业加0.5分,最多加2分;对各乡(镇、场、区、处、街道办)每净增一家申规企业加0.5分,最多加2分。
(二)加大处罚力度。
1、对牵头单位和各乡(镇、场、区、处、街道办),经核查每漏报一家所属企业达到了“入规”条件而未入规的,取消年度综合先进单位评选资格。
2、对牵头单位和各乡(镇、场、区、处、街道办),年度退库企业多于入库企业,退库入库企业相抵后超出的每一家退库企业,在年终目标考核中扣0.5分,最多扣2分;另外,出现2020年度新入库企业在今年申报退库,每退库一家企业,在年终目标考核中扣0.5分,最多扣2分。
3、对达到了“入规”条件而不申报的企业,暂时取消上级和本区优惠政策支持同时不予向上级转报申报项目资金;对已连续享受了两年“财园通”贷款支持仍不能“入规”的企业,减少“财园通”贷款的支持额度;并组织税务部门对该类企业重点核查。
附件:1.柴桑区培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2.2021年“四上”企业申规入库目标
附件1
柴桑区“四上”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工作职责
|
部门名称 |
工作职责 |
|
区工信局 |
负责拟上规模工业企业的培育,重点抓好重点企业对象的培育跟踪服务,做好企业思想工作,协调统计、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和督促达到条件的企业进行入库申报,做好现有规上工业企业的统计催报、指导和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
|
区发改委 |
负责拟上规模服务业企业的清查摸底和培育工作,指导和督促达到条件的企业进行入库申报,做好现有规模企业的统计催报、指导和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
|
区商务局 |
负责拟达标的商贸企业和商贸大个体户清查摸底和培育工作,指导和督促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入库申报,做好现有限额以上企业和大个体的统计催报、指导和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负责协调、督促有开发项目的房地产企业和资质内建筑业企业进行入库申报,并协调现有房地产企业和建筑业企业数据的上报工作。 |
|
区统计局 |
负责新增“四上”企业的调查、申报、确认,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全区企业经济运行指标的监测,指导企业搞好入库申报和联网直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 |
|
区财政局 |
负责组织财政扶持资金的审核、下拨及监督检查,指导帮助企业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做好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
|
区税务局 |
负责做好“小转一”(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工作,做好政策和税法宣讲,摸排符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并指导企业办理变更手续;按期提供全区年申报应税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尤其是超过2000万元工业企情况以及由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企业的情况。帮助企业完成、完善关于税收方面的策划和指导,为拟上规企业税收指标的完成制定相应的对策,推进企业规范管理、依法纳税、规范发展。 |
|
区市场监管局 |
负责做好“个转企”工作,开展宣传服务,指导企业做好规范登记工作,及时搞好企业的变更和登记,重点加强动态管理,在“个转企”工作中,对个体工商户升级前取得有效前置许可文件,且经原许可机关同意并换发新许可文件的,可直接办理注册登记,并按月提供全区新注册登记及注销的企业情况。 |
|
沙城工业园管理局 赤湖工业园管理局 |
负责组织抓好入园企业服务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入园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推进园区企业培育上规模工作。配合工信局做好园区企业的入库申报、数据报送和统计联网直报等工作。 |
|
各乡(镇、街道、场、区、处) |
负责辖区内“四上”企业的培育和清查摸底;负责辖区新增“四上”企业入库申报工作。 |
附件2
2021年“四上”企业申规入库目标
|
行 业 |
2021年初企业 户数 |
牵头部门 |
新增户数 |
责任单位 | |
|
工 业 |
122 |
区工信局 |
24 |
6 |
赤湖工业园管理局 |
|
6 |
沙城工业园管理局 | ||||
|
原则各 1户 |
各乡(镇、场、区、处、街道办) | ||||
|
服务业 |
25 |
区发改委 |
8 |
区发改委 | |
|
商贸业 |
38 |
区商务局 |
8 |
区商务局 | |
|
房地产业 |
29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4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建筑业 |
21 |
6 | |||
|
合 计 |
235 |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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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北眉目地·兴旺大柴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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