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12-0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12986
柴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九江市柴桑区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开展九江市柴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暨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沙城工业园区管委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直有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赣府字〔2022〕80号)、《江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赣经普办字〔2023〕22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九府字〔2023〕6号)、《九江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九江市委宣传部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九经普办字〔2023〕16号)中关于强化宣传引导的要求,为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在全区上下掀起经济普查宣传热潮,让全区市场主体及居民知晓普查基础知识,确保普查对象深入理解经济普查工作意义,增强群众知晓度和配合度,为后期工作奠定基础,我区于2023年12月组织开展九江市柴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暨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亲临九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要求,聚焦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会议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服务发展大局,强化服务为民,创新宣传手段,着力提升经济普查宣传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以扎实有效的宣传动员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高效开展,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媒体宣传
在柴桑区广播电视台插播经济普查宣传倡议。
(二)开展户外宣传
在全区各行政大楼大厅、城乡主干道、广场公园、居民楼小区、工业园区、车站、旅游景点、图书馆、文化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等公共场所,利用宣传栏、标语横幅、游走字幕、户外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广泛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特别提醒,各行政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场、街道)所辖范围内设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滚动播放五经普宣传标语和宣传片。
(三)开展短信宣传
12月底向清查在册的所有普查对象负责人发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益短信。
(四)开展线下宣传
1.开展线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及清查告知书。
2.开展线下有奖竞答活动,发放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品等。
(五)开展网络宣传
将九江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视频在柴桑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上进行展示。
四、工作要求
柴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在柴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各乡(镇、场、街道)、各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共同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形成组织有力、职责明确、协调顺畅、联动高效的普查宣传工作机制。
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协调和指导,指导各单位及时做好普查宣传工作,积极发挥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主流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移动终端等新媒体作用,扩大宣传动员效果。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经济普查机构宣传工作安排,抓准宣传重点和关键时期,深入一线挖掘鲜活材料,及时开展采访报道,坚持正面宣传导向,扩大主流声音。发挥各新媒体平台作用,做好经济普查重要宣传产品传播,丰富新媒体传播报道形式,提升宣传动员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
单独组织实施普查的部门,要着重面对普查对象做好针 对性宣传引导。区委有关部门和区直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协作协同、共同发力的良好宣传工作局面。
各乡(镇、场、街道)、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柴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暨统计法治宣传月工作,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充分发挥本地宣传优势开展特色宣传,形成广覆盖、强联动的宣传效果。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有效发挥统计专业优势与媒体传播优势,积极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柴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九江市柴桑区委宣传部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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