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5-0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113229
《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编制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县乡两级统计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全面夯实我区统计基层基础,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源头质量,不断提高统计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公众的水平,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编制依据
1.《江西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
2.《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九府办发〔2021〕15号)。
三、编制过程
《九江市柴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方案》起草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
《九江市柴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区政府二届5次常务会,会议时间为2022年1月8日;
《九江市柴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
四、主要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要部署精神,面向新形势、立足新起点,充分认识新时代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围绕提高源头数据质量这个中心,进一步加强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为实现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主要任务是构建“一、二、三”统计工作新格局,即建立健全基层统计“一支队伍、两个责任、三级网络”。一是全区着力打造一支以首席统计师(员)为主力的统计员队伍,强化基层统计力量。二是明确职责划分,各乡(镇、场、区、街道、中心)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如实搜集、审核、报送各种统计资料,完善统计台账;区统计局应加强统计数据审核把关,依法依规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三是构建以区级统计机构和有统计工作任务的部门为第一级统计网络,乡(镇、场、区、街道、中心)统计机构为第二级统计网络,联网直报企业和村(居)委会为第三级统计网络的统计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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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北眉目地·兴旺大柴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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