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霖(1130-1192)乃岳飞第三子,字及时,号商卿。绍兴十一年(1141)除夕,宋高宗赵构冤杀岳飞,并尽徙其家属于岭表,时岳霖年仅十二。关于岳霖的生平,明清以来盛传丹阳贡祖文藏育岳霖及岳霖家于宜兴之说,本文拟进行逐一证伪,并考证岳霖墓在今九江市柴桑区。这对岳飞研究的开展显然是必要的。
一、贡祖文藏育岳霖说辨伪
2007年7月30日《丹阳日报》报道,岳飞思想研究会根据《丹阳县志》和《岳氏家谱》有关“岳雷墓”的记载,在丹阳市导墅镇岳墓村发现了“岳雷墓”,并进行了迁址重建。查明代的《丹阳县志》,没有任何关于岳氏的记载。清代乾隆《丹阳县志》才突然出现关于岳雷的记载,说岳飞遇害时,岳雷随母发配南方,弟弟岳霖则被丹阳贡文宪收藏,后来孝宗给岳飞平反,赐岳霖“食邑宜兴”。岳霖生岳琛、岳璞、岳珂、岳理。宝庆年间,岳珂做丹阳县令时建“报本祠”于紫阳渡祭祀恩人贡文宪。岳琛本随父亲岳霖居宜兴,后来迁居丹阳培棠村,岳雷从流放地回来后就随侄子岳琛共居丹阳,死后封忠定王,葬鹤迹寺。这些记载显然经过精心构造,但仍疑点重重。第一,文献中岳霖之子确定有岳琛、岳珂,没有任何资料佐证有岳璞、岳理;第二,岳霖蒙难时徙居福建是有明确记载的,而被贡文宪收匿之说则不见于任何宋代文献;第三,宋孝宗诏岳霖“食邑宜兴”的说法违背历史常识,宋廷赐给官员及皇室宗亲的食邑、食实封均为荣誉的虚衔,且仅为户数,并无实邑,“食邑宜兴”不可能出现在宋代;第四,岳珂《金佗续编》明确记载,在孝宗为岳飞平反之前,岳雷已经逝世于流放之地。岳雷不可能与侄岳琛共居丹阳;第五,岳珂在绍定元年(1228)的官衔是朝请大夫、权尚书户部侍郎(从三品)、总领浙西江东财赋淮东军马钱粮、通城县开国男,他在宝庆中(1225-1227)任丹阳县令的可能性极低;第六,称岳雷为“忠定王”则更加荒谬。
应该是认识到乾隆县志的荒谬,光绪《丹阳县志》中删去了关于岳雷的记载,仅保留了岳霖被贡文宪藏匿及食邑宜兴之事,并明确贡文宪的职业仅仅为“狱吏”。
1983年4月,丹阳岳氏献出民国重修本《云阳培棠岳氏宗谱》共四册。谱中有《武德大夫贡文宪公传》《紫阳渡报本祠记》《肇基培棠考》等关于培棠岳氏渊源的“重要文献”。其中署名刘光祖(1142-1222)所撰的《武德大夫贡文宪公传》(该《传》同样存于丹阳《柳茹贡氏宗谱》)记载了贡祖文藏匿抚育岳霖的事迹,是所有其它文件的根本。据称,贡祖文不是“狱吏”了,而变成了“武德大夫”,皇帝赐谥号文宪,但贡祖文的生卒时间、官职全称及上三代名讳等必要事项在该传文中全部缺失,却详细记述了贡祖文护驾事迹,多涉宫内隐秘无从质证之事。宋代只有正三品及以上的文武官员才有资格获得赠谥,虽然个别有特殊功劳的人通过皇帝特恩形式也能够获得赠谥,但会同时获得正三品以上的赠官,贡祖文不可能以武德大夫这样正七品武官阶获得赠谥,更难以理解的是,“文宪”是文官才可能获得的谥号。且秦桧既已获知贡祖文藏匿岳霖,“大索数日,未获,竟免于行”也是难以想象的。岳珂《金佗续编》卷十三录有《访问李若朴等指挥》一文,记载宋孝宗听说李若朴、林待问、卓杰捕、赵鼎等小官在狱中善待岳飞,立即下旨寻访录用,而贡祖文有育孤存嗣之巨勋,却举世未闻,实难成立。由是观之,该传文出自名臣刘光祖之手的可能性极小。
其实,贡文宪字祖文,本是蒲城(今长垣市)人,北宋败亡后渡江徙住宣城县,官武徳大夫、都总军将使,子孙自南宋而历元,世代皆有显宦。其七世孙贡师泰(1298-1362)字泰甫,官至户部尚书,是元末名士。贡师泰在《送宗人贡宜仲归丹阳序》中记载:至正二年(1342)春二月,宜兴贡谊(字宜仲)自溧水执其宗谱来见,对照两家宗谱,七世祖都来自蒲城,分别迁居丹阳和宣城,相见甚欢。第二天,参拜贡文宪之墓。查乾隆《丹阳县志》知贡谊官溧水县训导。溧水距离宣城较近,故在溧水任训导的贡谊就便至宣城,带着家谱见到了正退职在家的贡师泰。宣城贡氏在宋、元皆为显贵,祖墓皆在,家史清晰。他们与丹阳贡氏虽是同宗同源,但各有七世之祖,也从来没有先祖曾潜育岳霖一说,故《武德大夫贡文宪公传》必是伪作。值得说明的是,现存宜兴《柳茹贡氏宗谱》却记贡谊为祖文十世孙,已非贡师泰所言南渡后皆为七世,这应是后来柳茹贡氏为了合谱,对世序进行了某些“合理”的改动。不仅如此,丹阳贡氏还在柳茹村旁另建了贡祖文之墓,完全不顾贡谊曾于宣城祭拜过贡祖文之墓的事实。
二、岳霖家宜兴说的形成过程
史能之《重修毗陵志》记载,建炎四年(1130)仲春,岳飞平叛于宜兴,救民于水火。宜兴人感其恩德,画岳飞戎服像于城内英烈庙中,知县钱谌于是年仲秋撰《宜兴生祠序》以记之。《重修毗陵志》成于咸淳四年(1268),其《人物志》中没有记载岳霖,《陵墓志》记载当朝大小官员墓在宜兴者24座,亦无一处岳氏墓冢。
在宋代,杭州岳坟及其功德院“褒忠衍福寺”都是由岳氏子孙私家修建和维护的。宋末元初,再度倾圮,九江岳宗远往杭州恢复祖业,得到宜兴岳立武及其侄岳濬(字仲远)的经费支持,并请方回撰、赵孟頫书《岳坟褒忠衍福寺复业记》。吴中硕儒郑元祐少年时曾亲见岳庙复兴之事,后来亦曾在岳濬家中教馆,对宜兴岳氏非常了解。他《遂昌杂录》记载:宜兴唐门岳氏本世代田家。至岳濬的父亲和叔父皆选为上舍生,家资虽非过厚,但好结交名士,岳濬与江南名士牟应龙(字诚甫)、姚式(字子敬)、罗志仁(号壶秋)等都有交往,甚至与赵孟頫结为姻亲。他还倾心结交当世高官如高克恭(号房山)、李衎(号息斋)、鲜于枢(字伯机)等。此时,距离岳霖去世约一百年,距离岳珂去世刚满一甲子,宜兴岳氏与江州岳氏为通谱联宗关系,并无血缘关系。
可是,到了洪武十九年(1386),谢应芳在《跋岳氏族谱》却说,岳飞某位官拜“经略使”的弟弟的孙子在宋乾道年间由九江来宜兴定居,开始传说宜兴岳氏是岳飞某弟弟的后裔。然而,岳飞仅有一个弟弟岳翻,早在绍兴二年即被杨再兴所杀,从未官拜经略使。
直到万历年间,《宜兴县志》出现岳霖墓的记载。原来宜兴岳俭字重本,自称“岳武穆王之十五世孙”,致力于搜集岳飞故事,整理家谱,修葺祠墓,编纂了所谓《岳氏家略》,他于1543年郑重其事的带着家谱请时任知县方逢时撰写《重修岳鄂王庙碑记》。唐门岳氏因此又成了岳霖的后裔,因此有了的岳王庙、岳王衣冠冢及岳霖墓。也因此在二百多年后,岳濬成了岳飞的八世孙。但如前所述,岳濬助修杭州岳王祠墓事在大德五年(1301),显然是不可能“卒于洪武十年(1377),寿八十二”的,这也许是为了使岳濬能成为岳飞的八世孙,对其生卒时间也进行了“合理化”处理。岳霖长子是岳琛,而此时的宜兴岳氏则认为他们是岳霖另一长子岳琮的后代,岳琛被降为次子。熊大木的著名小说《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岳王传》初刻于嘉靖三十一年(1552),其第七十三回《栖霞岭诏立坟祠》中首次在公众间出现“岳霖长子岳琮、次子岳琛咸授承信郎”的说法。熊大木与岳俭,不知是谁启发了谁。
总之,从大德年间与江州岳氏通谱开始,两个半世纪中,经过多次家谱的编纂,宜兴岳氏彻底实行了家族身份的转换和创造,在转换和创造过程中,岳霖则被家于宜兴、葬于宜兴了。
三、岳霖葬于柴桑考
岳霖之子岳珂封邺侯,他留下了《金佗稡编》《金佗续编》《桯史》《玉楮集》《宝真斋法书赞》等多种著作。岳霖家于何处,葬于何地,当然应该首先从岳珂留下的文字中去寻找。据《户部复田宅符》等可知,隆兴元年(1163)应岳家请求,朝廷下令给还江州田宅以供生养,此时历尽磨难的岳氏别无家产,恢复楚国夫人称号的李娃自然带领子孙回到九江生活。淳熙二年(1175)李娃去世,葬于九江城南太阳山麓(今属柴桑区)。
岳珂在《晋盆杅》中记载:“余居负山,在湓城之中。先君未卜筑时,尝为戎帅皇甫斌宅,斌归于袁,虚其室。”湓城是九江的旧称,很显然,岳珂在九江城内的宅第是岳霖在皇甫斌家的基础上所建筑。皇甫斌的父亲皇甫倜曾于乾道、淳熙年间任江州都统制,据《宋会要辑稿》记载,皇甫倜淳熙四年(1177)仍在江州任上,岳霖只能卜筑于这之后,即岳霖于晚年在九江城中谋建住宅。《晋盆杅》中所描述事则发生在庆元元年(1195),岳霖去世三年之后。也就是说,岳霖一辈子都应家于九江。
岳珂《赵忠定濠梁帖》说:“予八岁侍先君西归,过当涂。”西归路上过当涂,当然归的是九江,不可能是宜兴。《琵琶亭术者》说:“时先君召还省闼过乡邦,维舟琵琶亭,新暑初袢,小憩亭上。”琵琶亭在九江,显然是称九江为“乡邦”。《九江二盗》说:“吾乡有周教授者,家太一观前……”称九江为“吾乡”。在《次韵乔江州琵琶亭诗序》中对江州知府乔似孙自称“郡人岳珂”,在《予自武昌携二猿归夜闻清啸偶成》中说“我居庐山趾,日夕游郊坰”,在《将发琵琶亭》中说“子折武昌柳,予宅浔阳庐”,显然,岳珂也终身以九江为家乡。
岳霖1192年逝于广州知府任上。《赵希光节概》说,他护丧北归,舟过赣江,卫国公赵雄命幕僚来船上悼念。然而不久,赵雄也逝于南昌,灵车过九江,此时岳珂仍在服制期间,与赵雄之子赵昱(字希光)会于琵琶亭中,说明岳霖必葬在九江某地。1238年,岳珂罢官归九江闲居,又有诗题为《予归未省松楸,将以初秋望前泛湖之龙门,已戒舟舰而连夕雨作不见月,因赋天问二章》。《舆地纪胜·江州》记载:“龙门山在德化县西南五十里,与落柁山相对如龙门。”龙门山与落柁山隔河相对,今人仍称两山之间的河口为“龙门”,位于今九江市柴桑区沙河镇西北,正在古德化县城(今九江老城区)西南。旧时从九江到沙河镇,水路是沿着龙开河、七里湖、八里湖进入沙河,到落柁山下船,故名“落柁(古同舵)”。松楸即指父母的坟墓,诗题既说归九江而“未省松楸”,准备在初秋望日前泛舟经湖而至龙门(扫墓),岳霖墓必在此龙门附近,而绝不可能在千里之外的宜兴。
岳珂在《牸牧相卫》中说,他的先茔吕田原之北二里许有山峡名叫焦库。由于曾祖母姚氏及祖母李氏的坟墓位置都是确定的,岳珂此处所说的“先茔”必是指其父亲岳霖的坟墓在“吕田原”。“吕田原”及“焦库”都是古地名,早已消失。但1992年天坡村砖瓦厂挖掘出一座宋墓,出土了一块地券碑,有“大宋元祐三年(1088)……江州德化县羊子社吕田保居住……”的字样。保是宋代户籍编制单位,原是田野的意思,“吕田原”与“吕田保”显然是指同一地区,此处距离龙门山直线距离仅约四千米,该地券碑就是岳霖墓在今九江市柴桑区天坡村砖瓦厂附近的实物证据。考古工作者又在距此不远的三桥村发现了一块明代墓碑,中刻“故显考孙公道华神主之墓”,左刻“天顺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葬,坐酉向卯,土名焦库山。”进一步做实了《牸牧相卫》中的说法。岳珂此时正在为母亲陈氏结庐守孝,“牸牧相卫”的故事就发生在附近一个叫“焦库”的地方,岳珂的仆人们因为好奇,一起跑去围观,回来对岳珂进行了绘声绘色的讲解。由此可见,岳霖夫妇一定都葬在今九江市柴桑区天坡村砖瓦厂附近,与其祖母姚氏、母亲李氏的墓地相距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