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1-2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0909

关于提高乡镇(公社)老放映员 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1-23 16: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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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为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社会保障和生活补助待遇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根据江西省电影局、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补充通知》(赣影发〔2022〕2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二届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柴桑区提高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生活补助标准通知如下:

1.从2023年1月份开始,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生活补助标准按照每从事农村电影放映工作1年,每月补助50元的标准发放(每月补助标准:“50元×放映工龄”)。

2.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生活补助每季度发放一次。

3.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的身份及工作年限以《关于乡镇(公社)老放映员认定结果的通知》(县文广字〔2016〕3号)文件认定为准。

4.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生活补助发放所需财政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并列入每年财政预算。

5.今后将根据省市统一要求,建立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活补助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改善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生活水平。

各乡(镇、街道、场)要及时做好因死亡或达到退休年龄的老放映员的核减和增补工作,及时向区文广新旅局、区财政局报告。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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