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九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信息公开
工 作 年 度 报 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现将信息情况公开如下:
文化市场法律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458号令)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341号令)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363号令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39号令)
《电影管理条例》 (国务院342号令)
《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广电总局广发编字[1999]746号)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1997年国务院第228号令)
《江西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343号令)
《印刷业管理条例》 (国务院315号令)
《文物保护法》、《文物管理条例》
《艺术品管理条例》、《美术品管理办法》
主要职能
1、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化市场进行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展规划,建立和健全管理制度,搞好行业管理。
2、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有关文化市场法律、法规的实施。
3、审批同级和上级主管部门授权管理的文化经营项目。
4、对违反《条令、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及其他有关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服务内容
1、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有关文化市场法律、法规的实施。
2、审批同级和上级主管部门授权管理的文化经营项目。
3、其他有关文化市场服务工作。
服务对象
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室、游艺营业性游乐场、歌厅、舞厅、棋牌室、卡拉OK厅(含附设卡拉OK设备的营业性录像厅吧、电脑培训、音乐茶座KTV、保龄球、酒(廊)吧等)
音像制品:(出租、零售、含电子软件)
演出(营业性):(社会、民间)艺术表演团队、时装表演团队等
印刷业:(含复印打字)
书报刊(亭):(含批发、零售、出租)
广播电视:(含地面卫星接收)音、视频商业广告
文物:文物古迹、文物商业活动、古玩市场等
艺术品:雕刻、工艺美术品等
服务承诺
1、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文化市场问题,及时正确、依法处理各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案件。
2、简化办事程序,公开办事制度,提供优质服务,能一次性办结的不让群众跑第二次,让群众能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3、 坚持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繁荣文化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4、 实行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牢固树立“文化工作服务社会、服务百姓、服务大局”的理念。
5、 坚持政务公开,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实行“阳光操作”,杜绝吃、拿、卡、要等行为,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6、 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热情为管理对象服务,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的发生,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群众的监督。
7、 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不谋私利,一切按规定办事。
主要负责人姓名:陈德生、联系电话:办公电话:0792-6810470
举报电话:12318
一、概述
1、组织领导:
分管领导:局总支书记 凌仕同
大队长: 陈德生
执法队员: 刘学东、胡中波、罗永胜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了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化市场工作应急预案、扫黄打非工作应急预案。
健全了首问负责制度,文化市场工作公开制度,“扫黄打非”工作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廉政建设制度,学习制度,办案工作制度,文化市场举报受理制度,案件查处制度,询问调查制度,登记保存物品管理制度,监控室管理制度,处罚案件公开制度,审批事项公开制度,娱乐场所、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音像制品、出版物市场、印刷复制业检查规范与处罚标准公开。
3、落实和制定措施
(1)制定了年度集中整治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制定了年度创建平安文化市场实施方案
(3)制定了“扫黄打非”实施方案
(4)制定了暑假、寒假文化市场专项行动方案
(5)制定了每季度零点行动实施方案
(6)国家节假日安全大检查行动方案
(7)高、中考期间市场停业整顿方案
(8)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实施方案
(9)“春节、两会”期间出版物市场专项行动
(10)落实“清源行动”、“秋风行动”
(11)落实“4.26绿书签”知识产权保护行动
(12)落实中、小学生教辅资料出版发行管理专项治理行动
(13)开展网络淫秽色情信息专项治理“净网”行动
(14)开展“两会”期间文化市场专项保障行动
(15)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专项行动
(16)开展“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文化市场专项保障行动
主要措施:网吧和娱乐场所实行实名登记管理,并制作了入场登记,建立了日常检查登记、巡查场所、不定期突击检查登记,场所内张贴各行业警示标志及行业年初签订经营责任书,聘请各中、小学,乡镇场专人为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
4、学习培训
(1)2013年1月30日-31日参加全省文化市场统计信息工作会
(2)2013年3月21日召开全县文化市场业主培训班
(3)2013年4月25日在县城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
(4)2013年9月17日-19日参加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班
(5)2013年12月22日在电信局召开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业主座谈会
二、信息公开数据
1、2013年度审验合格经营户共计111户,新审批场所3家(书店2家、复印打字1家)与比上年度持平。
2、公开类别
主要类别: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音像制品市场,印刷、复制业市场,文物市场,广电市场,演出市场,
艺术品市场审批及案件公开。
3、公开形式
场所张贴、单位信息公开栏、电话询问、查阅档案、媒体公开。
三、公开信息办理
1、受理数量:
(1)上级转来网吧举报3件,比上年减少10%。由信访件转来,涉及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事宜。
(2)电话举报网吧10件,比上年减少5%,涉及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事宜及举报黑网吧。
(3)电话举报演出场所1件,与上年持平,涉及演出广告低俗。
2、办理情况
(1)2013年回复政府信访件3件,一般案件8件,均已按法律程序归档,并与单位公开栏公开。
(2)新审批场所3件,与单位公开栏公开。
3、无不予公开的信息。
四、收费内容公开
1、印刷复制许可证办理:60元/套,赣计收费字[2002]239号
2、娱乐经营许可证办理:20元/套赣价费字[2001]123号
3、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许可证办理:20元/套赣价费字[2001]100号
五、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广泛、不及时,因条件不到位,可能还有不知情者,导致信息不畅。
改进措施:下一步改变工作方式方法,及时准确公开,确保信息畅通。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