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2-1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0899

区卫健委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2-17 10:3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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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九江市柴桑区卫健委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

2025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2024年,我单位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区委依法治区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区卫健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紧盯目标、主动作为,履职尽责。现将我单位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推进“一事通办”服务改革,搭建“出生一事通办”服务平台,并将区妇幼保健院做为试点医院,通过流程再造和信息共享,整合部门资源、精简办事材料、优化业务流程,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更加便捷、更多层次、更为高效的跨部门联办模式。

(二)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营商环境系列制度。牢固树立“抓营商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我们将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自觉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一系列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每月1一20日期间为企业“安静生产期”,不准入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落实入企行政执法检查审批制度。由区卫健委分管执法领导对《入企行政执法检查审批表》审批同意后,每月20日之后,执法人员才可以入企进行检查。建立入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度。落实每月5日前将上月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入企执法检查汇总表报送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备案;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中央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有关精神,整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血吸虫病防治站)和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重新组建九江市柴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增挂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牌子,增设内设机构卫生监督综合执法科,整合优化了柴桑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机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和充实行政执法队伍,对现有取得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在区政府网进行公示,行政执法证统一集中管理,定期对不适合执法岗位人员进行清理,调离岗位,注销行政执法证,同时严格挑选优秀人员进入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今年共有12名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学习,根据区司法局的通知要求,区卫健委及时组织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在线培训工作,确保所有行政执法人员高质高效完成全员轮训的目标任务,人均线上学法学完30学时。

(四)依法依规开展常规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持续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落实,常态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双随机一案一码、“互联网+监管”工作,重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柴桑区卫生健康监督工作稽查、春季校园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全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柴桑区抗(抑)菌制剂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柴桑区卫健委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2024年夏季游泳场所专项检查、开展农村集中供水单位卫生专项检查行动等专项检查

(五)持续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为进一步健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卫生健康领域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区卫健委、区公安局协商决定成立九江市柴桑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同时相关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关于建立九江市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的通知》九卫法监字〔2021〕23号通知要求执行。

(六)严格落实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柴桑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以及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卫健委积极开展法治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建设,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针对区监委《关于规范卫生执法工作的监察建议》,找出《区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管股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点》,制定了《关于落实区监委<关于规范卫生执法工作的监察建议>的行政主管部门职责的整改措施》。区卫健委相关行政执法信息在柴桑区政府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区委相关通知精神,区卫健系统认真落实通知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普法工作,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制定了《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世界标准日”等多项学法宣传活动,约1000多人次参与。

(八)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落实《江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建立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体制机制。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等机制建设。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柴桑区卫健委、区疾控中心出台了《2024年九江市柴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了《2024年柴桑区新冠疫情处置桌面推演脚本》,为更好的开展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区疾控中心于3月开展新冠病毒感染桌面推演,演练开始前,参与此次演练的全体人员详细学习了桌面演练方案,熟悉和明确演练的过程及各自岗位疫情防控职责,推演期间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力求做到在演练的过程中井然有序,忙而不乱。

(九)全面落实法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做到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旨办。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工作任务》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委作表率。3月10日,委党委在五楼会议室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区卫健系统2024年度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工作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卫健委全体班子成员参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卫健委党委、区直三家医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区卫健系统树立法治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公立医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年终向区卫健委党委书面汇报。下发了《关于印发2024年柴桑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江西一真律师事务所徐杨安东律师为我委法律顾问,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服务工作报酬每年为0.4万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重大事项及时咨询法律顾问意见,机关签订合同均需接受法治审查,重点项目重大合同还需法律顾问出具书面意见。发挥日常单位法律顾问作用,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法治宣传,处理我委日常法律事务,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以及配合做好区委、区政府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执法监督过程中的监管存在风险点;

(二)是服务企业和群众等市场主体意识和力度不强。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 加大力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二)严格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三)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切实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和督促监督作用。

(五)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四、有关意见建议

五、2025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普法工作,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专此报告。

九江市柴桑区卫健委

                        (盖章)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3

2025年重点工作计划申报表

填报单位:九江市柴桑区卫健委          填报时间:2024年11月29日

需启动实施的年度重点任务

序号

重点任务

设置依据

完成时限

1

2

3

填报人:王家梁                            联系电话:13635989569

填表说明:

1.“重点任务”参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填写;

2.表格行数可根据需要自行添加;

3.无申报计划的可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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