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工作报告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1-03-1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815247
九江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
关联导读:
为贯彻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满足我县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加强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宏观调控,进一步优化配置卫生资源,合理规划我县医疗机构设置,推进医疗机构的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以及《九江县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特制定本规则。
一、规划背景
(一)全县概况
我县位于江西省北部,长江中游南岸,东倚庐山,南临星子、德安,西接瑞昌,北与湖北黄梅、安徽宿松隔江相望,中插九江市区,总面积873平方公理,全县辖16个乡(镇、场、区),128个行政村(居委会),总人口32.9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5万。2010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45亿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5656元。
2010年,全县财政收入5.02亿元,卫生事业经费支出2290.56万元,占地方财政支出总数的5.02%,按全县人口总数计算,人均卫生事业费71元。
(二)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服务现状
1、医疗机构:至2010年,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05个,其中:县级综合医院1个,县级中医医院1个,县疾病控制中心1个,县血防站1个,县妇幼保健院1个,县结防所1个,县卫生进修学校1个,乡镇卫生院17个(中心卫生院5个,一般卫生院12个),村卫生所245个(含分所),个体诊所及社会医疗机构41个。
2、卫技人员和床位:至2010年,全县共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221人,其中一、二级医疗机构670人,村卫生所328人;注册执业(助理)医师463人,注册护士422人,全县医疗机构核定病床773张,实际开放773张,平均每千人拥有病床2.3张,每千人拥有医师1.4人,每千人拥有护士1.28人。
3、卫生服务状况:2010年,全县医疗机构诊疗病人累计50.67万人次,出院2.57万人次,实际开放床日21.19万,出院者平均住院6.11天。全县25.2339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9.5%,全县已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0.4万份,建档率达30%,免费为65岁经上老年人开展健康体检1.5万人次。
4、居民健康水平:
2010年全县人口出生率12.5‰,人口死亡率4.7‰,自然增长率7.8‰。
2010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84%,孕产妇死亡率27.02/10万,婴儿死亡率3.51‰,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覆盖率92.3%,法定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463/10万,其中,居前三位的主要传染病为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细菌和阿米巴痢疾。全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43.47%,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7.95%。
(三)、主要卫生问题及影响因素
1.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逐步取代传染性疾病成为影响我县居民健康的主要原因。恶性肿瘤、脑血管疾病、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中毒损伤等是引起民众死亡的主要原因。
2.意外伤害和死亡逐年上升。交通发达、工业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大、安全隐患多,使意外伤害和死亡数量增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特大安全事故导致的群死群伤时有发生,成为影响居民健康和死亡的重要因素。
3.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城乡之间、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配置不尽合理。
4.医疗资源的配置与医疗服务需求不相匹配,优质医疗资源总量偏小,农村医疗服务能力亟待提高,医疗保健服务在总体上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二、指导思想
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健康状况出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为中心,以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为宗旨,以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为目标,通过政策引导,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医疗资源,不断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立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功能和结构更趋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实现医疗服务供给和需求的动态平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实现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规划指导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从我县医疗供需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现有医疗资源的作用。以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重点,合理配置我县医疗资源,构建新型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内涵建设,通过市场监管和有序竞争,优化卫生服务的布局、结构和功能,引导和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保证城乡居民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整体效益原则。医疗机构设置应符合我县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中医中药等各项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卫生系统的整体功能,提高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整体效益,局部要服从全局。
(三)可及性和有序竞争原则。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并保持一定距离,既方便群众就医,又避免医疗市场的无序竞争。
(四)以政府为主导原则,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举办卫生事业。
(五)中西医并重原则。在西医合理配置的前提下,保证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及资源配置
(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为重点原则。
四、医疗机构设置总体目标
通过规划的合理制定和有效实施,促进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逐步形成资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能满足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15年,力求做到农民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逐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未来5年内,九江县医疗资源配置以结构调整为主。现有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着重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大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力度;加强专科体系建设,以现有的综合医院重点专科为基础,有计划地加强慢性病、老年病以及妇女、儿童医疗服务等专科技术力量,形成基本覆盖居民主要健康问题的专科体系;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全县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需求。
(二)院前急救体系。规范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加强县120急救中心、乡镇急救点的联系与协调,培训社区急救人员,提供社区急救,逐步形成完善、有效的院前急救体系。
(三)病床设置。到2015年全县总床位数达931张,每千人床位2.7张,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床位控制在830张以内,对存量医疗资源以提高效率为主要目标,尤其要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资源利用效率。
到2015年,全县拥有卫技人员数4.1‰,其中医生数1.5‰,乡村医生数1.2‰。
到2015年,全县形成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间分工合理的分级医疗服务体系,覆盖全县的院前急救体系,公办与民营医疗机构合理竞争、互为补充,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布局要求
(一)具体设置规划
1、根据九江县人口和区域情况,现有县级医疗机构基本合理,保留设置并发展现有代表区域水平的综合性医院2家,县疾病控制中心、县血防站、县妇幼保健院、县结防所、县卫校各1家,县民营医院红十字会医院1家,按照一个建制乡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为原则,全县共设置15所卫生院,保留2所地名卫生院;村卫生室原则上按一村一室设置,全县应设置128个村卫生室,同时,加快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模式转型的步伐。厂矿企事业单位医务室,根据规模、配置要求和实际需要设置。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根据准入标准和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设置。
2、医疗床位:到2015年,服务人口34.5万人,按千人床位数2.7张配置,床位总量达931张,其中,县人民医院220张,县中医院180张,县妇幼保健院50张,红十字会医院50张,中心卫生院及一般卫生院累计350张,其它医疗机构累计81张。期间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需要对床位进行10-20%范围调整。
具体设置情况见下表
2015年全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分布表
单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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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地点 名称 |
县 城 |
沙河街镇 |
沙河区 |
狮子 镇 |
城门 乡 |
新塘 乡 |
新合 镇 |
涌泉 乡 |
岷山 乡 |
马回岭 镇 |
城子镇 |
港口 镇 |
江洲镇 |
新洲场 |
赛城湖 |
白华寺 |
赤湖 |
塘岸铺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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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医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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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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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医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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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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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幼保健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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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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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疾控中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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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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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血防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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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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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结防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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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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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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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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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红十字会医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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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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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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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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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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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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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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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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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9 |
9 |
8 |
12 |
8 |
8 |
10 |
10 |
6 |
10 |
14 |
3 |
1 |
2 |
0 |
8 |
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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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和个体医疗机构 |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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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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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53 |
12 |
11 |
10 |
9 |
13 |
9 |
9 |
11 |
11 |
7 |
11 |
15 |
4 |
2 |
3 |
1 |
9 |
199 |
(二)医疗机构设置要求
1、县级医疗机构(3家)
全县设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2家(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二级甲等专科医院1家(县妇幼保健院)。
“十二五”期间,政府原则上不再新举办县级医疗机构。
功能职责:县级医疗机构是全县医疗、教育、科研、急救的中心,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承担全县疑难病的诊治,急重症的抢救及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技术指导职能,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科研任务。
2、乡镇卫生院(17家)、村卫生室128家。
全县设置乡镇卫生院15家:马回岭、江洲、港口、新塘、城门5家卫生院为中心卫生院,涌泉、新合、狮子、沙河开发区、沙河街镇、岷山、城子镇、赛城湖、赤湖、新洲10家卫生院为一般卫生院;设置地名卫生院2家,塘岸铺、白华寺卫生院为地名卫生院。全县共设村卫生室128家。撤村改社区后,村卫生室可注销或转型,人员可分流至相邻的村级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和引导村卫生室向社区卫生服务站转型。
功级职责: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中心,按功能分为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一般卫生院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及中医、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综合服务,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任务,严格执行新农合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对村卫生所实行“三制”、“四有”、“五统一”为基本内容的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所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中心卫生院除具有一般卫生院的功能外,还是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医疗服务和技术指导中心。村卫生所是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最基层单位,主要承担农村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急诊病人的初级救护,及时转诊和家庭康复指导等工作。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2家)。现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继续保留设置(沙河经济开发区、沙河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方红、新城、刘八碗、石门、冷水、庐山南路、庐山北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增设甘泉、老街、土城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4、厂矿和企事业单位医务室8(家)。
庐山地质医院、城门山铜矿医务室、南昌铁路局庐山站医务室、省棉科所医务室继续保留设置。其它职工人数在500人以上的机关、工厂、企事业单位可申请设置医务室,500人以下原则上不设置。学校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设置。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设置的医务室不得对社会开放。
5、民营医院(1家),个体诊所36家。
县红十字会医院继续保留设置,现有的民营医院在依法执业,规范经营,加强内涵,形成特色。
个体诊所按照“总量控制、优化发展”的原则,县城所在地按0.2万人设置1家诊所,诊所设置总量控制在现有36家以内。
功能职责: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的设置主要作为公办医疗机构的有益补充,以满足群众的多元化需求,同时也有义务承担政府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等指令性任务。
6、县120急救中心
我县暂不具备条件设置120急救中心,县120急救依托县人民医院开展工作。突发紧急事件时,辖区内其它县级医疗医院、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救护车接受县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调度。
7、感染性疾病病区(传染病区)。本县不设传染病专科医院,在县人民医院设置独立的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区),设置30-40张床位,用于收治全县传染病住院病人,到2015年,卫生院以上医疗单位均要设立符合要求的感染性疾病门诊(预检接诊点),并设置相对独立的传染病房,用于预检接诊。
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疫情等特殊情况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卫生服务人员有义务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
8、确定县人民医院为九江县承担储血任务的县级医院。
9、确定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政府对发展基本医疗服务负有重要责任。一方面要通过科学设置机构,健全保障制度、提高服务能力,向全体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另一方面要通过规范医疗市场来鼓励各级医院在不同层面开展竞争,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提高效率。建立健全卫生事业供给财政保障体系,加大对医疗卫生的投入,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落实对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补助政策,支持医疗机构履行基本医疗服务的职能,促使医疗机构进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深入改革,健全机制,全面强化卫生行业管理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对区域内的医疗卫生资源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调配、统一监督和统一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与任务,按社会需求控制和调整机构规模,规定服务内容,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和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合理引导病人树立“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的就医理念,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在控制医疗资源总量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医,形成私立医院与公立医院公平竞争的格局。卫生行政部门对社会和个人举办的医疗机构要严格规范与审核,加强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三)科学规划,优化配置,严把医疗机构准入关
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下,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调节,促进现有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一方面采取鼓励政策,引导资源向城镇、农村和基层机构流动;另一方面引进必要的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使医疗资源布局更趋合理。通过设定准入标准,引导社会资本在医疗资源缺乏地区设立民营医疗机构。对医疗资源的增量部分,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进行合理布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设置要适宜,业务结构要合理,技术的准入要严格。在增量资源的配置上,要优先考虑基本医疗服务,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七、附则
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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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北眉目地·兴旺大柴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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