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1-1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0337

2024年度柴桑区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4 09: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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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柴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柴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江州大道21号 联系电话:0792-681797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柴桑区卫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以及省、市、县有关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紧扣高质量发展,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就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传染病防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做好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我委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有关管理办法和信息发布审查程序,及时依规发布主动公开类信息,严把信息质量关。2024年,我委累计主动公开包括卫生健康政策及解读、行政权力运行、医疗卫生以及公共服务清单、规范性文件等重要领域信息197条。做到了按月、按季及时更新,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依法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股室和程序;本年度我委线上通过柴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依申请公开”栏目收到申请0条,依申请回复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公开事项标准,结合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和业务工作实际情况,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政府网站统一设置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优化公开栏目设置,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优化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其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实现线上线下全方位、一体化、全覆盖的政务公开新模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质量良莠不齐,政策宣传解读的质量和效果有待提升。二是少数公开内容存在错敏字、公开要素不全情况。

改进情况:

一是将着力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提高政策知晓度。二是加强对发布信息的审核,避免错敏字,健全公开要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4年度对需要公开发布的事项审核不够及时。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委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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