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1-3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0572

柴桑区卫健委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30 17: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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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柴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柴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江州大道21号,联系电话:0792-681797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柴桑区卫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以及省、市、县有关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紧扣高质量发展,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就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传染病防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做好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我委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有关管理办法和信息发布审查程序,及时依规发布主动公开类信息,严把信息质量关。2025年,我委累计主动公开包括卫生健康政策及解读、行政权力运行、医疗卫生以及公共服务清单、规范性文件等重要领域信息111条。同时区卫健委2025年7月下旬组织开展机关开放日活动,邀请16名各界群众代表走进机关,活动中,卫健委相关股室聚焦群众关切的卫生健康领域惠民政策,严格遵循“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围绕政策出台背景、适用范围、执行标准、办理流程及惠民亮点等关键内容,通过面对面宣讲、现场答疑等形式进行通俗化解读,重点厘清政策中的核心条款与实操要点,让群众“听得懂、用得上”。政府公开信息做到了按月、按季及时更新,应公开尽公开,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依法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股室和程序;本年度我委线上通过柴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依申请公开”栏目收到申请0条,依申请回复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先审后发,全面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责任到人,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定期对网站发布内容开展全方位检查,坚决防止因发布信息内容失真而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等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卫健委门户网站顺利完成IPv6升级改造,并与第三方公司合作,对官网进行了优化升级,删除了部分长期不更新的栏目,突出重点亮点。明确专人负责网站的管理维护,根据网站栏目特点,最大限度保证各个栏目及时、准确更新。

(五)监督保障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单位重要工作,委办公室明确专人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实时跟进推动全区卫生健康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对网站和平台内容保障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个股室及区直卫生健康单位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提出明确要求;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反馈和自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开展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听取群众的意见,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强化经费保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打造专业化的政务公开队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政务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仍需加强,对群众关心的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政策等信息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仍需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强。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二是聚焦群众关切,持续丰富公开内容和表现形式,加大政策解读和健康科普力度,提升政务公开的实用性和可读性;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提升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5年度对需要公开发布的事项审核不够及时。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委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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