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8-0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G20693-0601-2019-0002

2018年决算报表

发布日期: 2019-08-05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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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九江市柴桑区政府办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九江市柴桑区政府办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九江市柴桑区政府办汇总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九江市柴桑区政府办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区政府办

1、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办理党中央、国务院及其各部门,省委、省政府及其各部门,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和区委文电的呈(传)阅,提出贯彻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4、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场、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5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场、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上级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6、以区政府民声直通车信息自动化处理平台为载体,进一步畅通民众诉求渠道。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大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7、负责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联系,组织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市、区政协委员提案。

8、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办理区政府应急管理方面的专题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9、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机关保密和档案工作;

负责侨务、外事方面的日常工作;

负责经济研究方面的日常工作;

10、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行政服务中心

1、组织、协调、指导和规范全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2、组织、协调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3、负责对进驻单位窗口审批办证、收费的日常监管、登记备案、信息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审批办证事项并联审批工作;负责组织、管理进驻单位窗口审批办证“一单清”收费工作。

4、负责对中心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考勤、考核工作;负责对进驻中心单位窗口的工作效能、服务质量、公示承诺兑现等情况进行监督。

5、负责集中审批办证系统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工作;负

责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

6、负责对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监管。

7、负责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考核和业务指导。

8、对区直及驻区部门(单位)所属的集中审批办证大厅的工作效能、服务质量、公示承诺等制度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区直及驻区部门(单位)所属的集中审批办证大厅审批办证、收费情况的综合汇总工作。

9、负责受理投资者及社会各界对行政服务的投诉,并配合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区志办

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四)区委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做好区委区政府机关办公大楼安保工作;维护区委区政府机关大楼正常工作秩序;努力提高机关大楼后勤保障服务水平;做好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五)区政府信息办

1、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国家电子政务政策和技术标准,拟订电子政务工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电子政务规划与组织协调。

2、组织协调全区重大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合理配置资源,防止重复建设。提出电子政务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意见。

3、组织指导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组织开展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工作。

4、负责“中国·柴桑”网站的管理和运行维护,指导各地、各部门政务网站建设。

5、承担全区政务信息网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

6、组织、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7、组织和指导电子政务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信息化工作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8、组织、协调和指导政务信息网网络安全工作,建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认证体系,指导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

9、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区委区政府接待办公室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接待工作的政策和规定。

2、负责制定接待范围内来客的公务接待工作。

3、负责全区专兼职接待队伍的组建,做好接待队伍人员整体素质,提升接待工作水平。

4、参与在区召开的大型会议及举办的重大活动的接待工作与会务服务。

5、负责重要来宾接待档案的汇总、整理工作。

6、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部门和单位重要接待工作。

7、负责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区人防办

负责人民防空方面的日常事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7 个,编制人数 87人,其中:行政编制 5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7,实有人数 65人,其中:在职65人,包括行政人员 34人,全部事业人员31 人,退休 24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柴桑区政府办汇总2018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808.7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408.22万元,较上年增长46.85%;本年收入合计 2400.50万元,较上年下降15.23%,主要原因是: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控制有支出,必先有预算。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391.64万元,占99.63%;其他收入8.87万元,占0.3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2486.4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2486.48万元,较上年增长1.57%,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工资历年调增致行政运行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322.24万元,较上年下降51.30%,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尽量控制当年完成支出。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486.48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22.17 万元,决算数为247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7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和日常行政运行增加所致。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35.93万元,决算数为178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09%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488.24万元,较上年下降24.8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奖金福利发放,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降低;商品和服务支出 1506.58万元,较上年增长19.50%,主要原因是:日常工作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65.99万元,较上年下降31.27%,主要原因是:较上年严格控制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 765.62万元,较上年增长77.56%,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支出较上年大幅增加。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7.02万元,决算数为149.78万元,完成预算的95.38%,决算数较上年下降59.0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32万元,决算数为10.48万元,完成预算的64.22%,决算数较上年下降90.7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采购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0.72万元,决算数为139.3万元,完成预算的99%,决算数较上年下降44.8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用油和维修保养,费用较上年大幅下降。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没有开展预算绩效活动

 

第三部分 政府办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7.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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