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4-2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03022
九江市柴桑区行政审批局改革工作方案
关联导读:
为平稳顺利做好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按照中央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要求,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柴桑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柴办字〔2021〕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实现机构设置科学规范,人员编制配备合理精干,为柴桑区政务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人事相宜、优化结构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组织决定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三)基本要求:工作需要、群众参与、组织决定。工作需要,即在改革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根据重新确定的职位和优化人员结构的要求,择优配备合适的人员任职,达到因职配人、人尽其才;群众参与,即增强改革工作的透明度,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公平公正,进一步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组织决定,即对拟定岗人员,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任用程序,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依照规定程序任命。
二、改革调整事项
区行政审批局共有所属事业单位2个,即:九江市柴桑区政务服务中心和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柴桑区分中心。为适应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民生保障需求,按照“该撤销的撤销、该整合的整合、精简的精简、该加强的加强”的原则,推动事业单位系统性、整体性重构。具体调整如下:
(一)名称调整:撤销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更名为九江市柴桑区政务服务中心和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柴桑区分中心,为区行政审批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单位。
(二)职责调整:一是取消已由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职能。二是组织、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三)人员编制调整:区政务服务中心拟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7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人员转隶安置
区行政审批局现有在编人员8名,无离退休人员,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5名,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工勤人员3名。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柴桑区分中心7人整体转隶至区政务服务中心。
四、实施步骤
区行政审批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从3月5日开始,4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3月15日前)。深入做好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宣传工作和前期准备工作,3月5日召开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3月15日-4月10日)。按照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委编办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对外挂牌、事业单位负责人配备、职能职责调整划分、人员转隶安置、党组织调整和党员组织关系接续等工作,完成本次事业单位改革目标任务。
第三阶段:单位自查(4月中旬)。组织对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将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根据省委、市委、区委部署,区行政审批局领导班子负主体责任。成立行政审批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深入开展调研,抓好组织落实。
(二)搞好业务衔接。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改革期间业务衔接,认真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及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承接工作,避免因工作交接不到位而产生工作疏漏。将人员、档案、党组织关系、岗位设置等同步调整到位,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三)严明纪律规矩。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服从大局,确保机构、职责、人员等按时调整到位。强化监督问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江市柴桑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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