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8-0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6527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柴桑区关于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8-05 08:5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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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九江市柴桑区关于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若

干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九江市柴桑区关于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1日


九江市柴桑区关于转变政府职能

优化政务服务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坚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营商环境同向发力,打响柴桑办事就是好办——“柴好办”政务服务品牌,努力实现“赣北眉目地,兴旺大柴桑”,为柴桑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一流政务服务保障。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持续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区行政审批局全面承接划转事项,公布划转承接事项清单,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优服务,建立健全审批服务制度,落实审批监管协同,实现审批服务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二、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数字化管理模式创新。推动房屋预售系统在省市指导协调下对接系统后台数据,实现九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房屋预售系统双向共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单体建筑属性信息库,减少企业提交申请材料的次数、提高办事效率。在预测绘阶段利用发证数据确定性、精准性特点,直接复用部分发证属性数据、减少工作人员人工录入工作量。将预售许可及销售备案信息向项目建设工程回推信息,实现预售数据的共享共用。(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数据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及其他区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三、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出台《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打造“一类事一起办”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方案》,巩固提升“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成果,创新推出一批“一类事一起办”“产业链一件事”等重点改革。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一件事一次办”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区数据局及其他区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四、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建立涉企“一单三库”编制增值服务事项清单,梳理产业链项目库、企业库、涉企服务知识库,大力推进项目、政策、商事、法律、科创、人才、金融、开放、产业促效、兜底十大增值服务内容,构建企业“全生命”、产业“全链条”、项目“全流程”的政务服务新生态。(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五、推广“市县同权、县乡联办”改革。坚持按需、多样、动态、兜底的原则,依法依规优化工业园区赋权目录,开展精准赋权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指导乡镇(街道)创建省级审批服务执法示范点。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行政审批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六、推进行政权责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深度融合。在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备案等行政权责事项动态管理基础上,以行政权责事项为依据,围绕事项名称、编码、类型、设立依据等要素,梳理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相统一,实现同源管理、一网发布、动态更新。(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委编办;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七、推进“百人百事”大体验行动在政务服务中心常态化开展政务服务“百人百事”大体验行动,推动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交叉体验。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问题发现解决机制,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八、大力推进惠企政策“快速直达”。完善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建立惠企政策动态更新制度,健全惠企政策兑现通报制度,优化兑现办理流程,扩大“免申即享”范围。进一步完善“惠企通”平台特色功能,推动惠企政策智能精准推送,实行凡涉财政惠企资金一律通过“惠企通”平台兑现。全面加强“惠企通”平台和惠企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惠企通”平台注册率使用率、惠企政策及时知晓率、惠企资金兑现覆盖率。(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行政审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九、推进线下“一门一窗办”。完善集约高效的线下政务服务体系,除特殊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以获评江西省政务服务示范大厅为契机,持续推进区乡村三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便利化、专业化等“五化”建设,打造现代化“政务服务综合体”。持续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中心“6+1”综合窗口全覆盖,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审批服务模式,推进综合窗口人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容缺承诺办以政务服务部门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基础,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采取申请材料后补,对实质审查后置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容缺办理范畴。加强“信用+政务服务”建设,强化审批、监管、执法等部门协同,营造诚信守诺、失信受限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十一、推进政务服务“跨省沿江通办”以长江经济带深化政务服务合作为契机,深化与周边省份特别是沿江区县政务服务合作,全面梳理合作事项,健全协同机制,优化异地代收代办服务,大力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沿江通办”,打造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新样板。(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十二、深化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健全线上线下帮办代办体系,健全区、乡、村三级红色“小赣事”帮代办队伍,持续完善各级帮办代办服务事项。线上依托“赣服通”,推行语音唤起、预约、办理和问答式引导智能助理帮办;线下开设帮代办服务专窗,提供一般事项“指引办”、复杂事项“辅导办”、重点事项“定制办”、特殊群体“上门办”等服务。深化“政邮合作”,探索简易政务服务事项由邮政人员上门揽件、材料传递、结果送达,政务人员专人对接、分派转发、跟踪服务的帮办代办新模式。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十三、推动企业群众“诉求一号办”围绕“100%用心办理、追求100%满意”目标,深化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完善“接诉即办”“未诉先办”,健全工单闭环管理,提升热线工单办理质效,力争实现“回应一个诉求,解决一类问题,提升一个领域”,努力将12345热线打造成政务服务的“总客服”。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区数据局、区公安局及其他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十四、推进线上“一网通办”。依托江西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推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和应用“应接尽接、应上尽上”,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同级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办理。建立健全平台运行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优化运行流程,推动实现政务服务由“网上可办”“全程网办”向“好办易办”转变。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数据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十五、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管理。运用数字化见证及监管系统,拓展长江经济带城市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合作,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环境;大力推广投标保证金保函及证照应用,进一步降低制度性公共资源交易成本;推动高效办成“招投标一类事”,全面提升招投标管理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及其他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十六、持续优化中介服务。健全中介超市长效管理机制,规范财政性资金项目选取中介服务,推进网上中介超市高效规范运行;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全面加强中介服务机构行业监管,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不断提升中介服务质效;持续巩固提升中介服务整治成效,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及其他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十七、推进政务服务数智化平台建设。运用“无证明”系统,推行“无证明城市”;建设“不见面”远程踏勘系统,探索推动食品、医疗器械经营等行政许可“承诺+现场视频”远程审批。(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区数据局及其他区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十八、全面深化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应用。深化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数据共享,拓展电子印章应用范围,推动电子证照与“免证办”“秒批秒办”等业务深度融合,实行高频政务事项政府部门核发的电子证照、电子材料免提交,大力提升企业群众业务办理全流程数字化水平。(牵头单位:区数据局、区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十九、拓展“赣通码”应用领域。推动“赣通码”场景式应用,探索推出企业群众办事“一码预约”、出行服务“一码通行”、公共服务“一码通办”等应用场景,以“码上办”推动“马上办”。依托“赣服通”个人服务空间和“赣企通”企业服务空间,推广“一人一码”“一企一码”应用,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区数据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二十、大力推进“15分钟政务服务圈”大力推动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向群众身边延伸。进一步深化以银行为重点的“政银合作”,依托银行网点智慧终端设备,上线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异地可办、自助能办”。推广复制“政银合作”模式,依托金融机构、邮政等基层服务网点推动政务服务关口前移、服务下沉,让企业群众办事“家门口办、就近好办”。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数据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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