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1-1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0320
【文字解读】《九江市柴桑区行政审批局“说不”报告制度》
关联导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柴桑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质效,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九江市柴桑区行政审批局研究制定了《九江市柴桑区行政审批局“说不”报告制度》。
严格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杜绝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任性“说不”,及时发现解决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切实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服务对象向九江市柴桑区行政审批局审批股室、中心以及进驻柴桑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提交的事项申请,主要包括:划转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招投标服务以及其他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
说前请示、说后报告、持续改善。
(一)对于柴桑区行政审批局审批股室、中心办理的事项申请
1.说前请示。承办人员对服务对象提交的事项申请,经审核后确定需要“说不”时,应立即向审批股室、中心负责人请示,并第一时间电话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说不”。通用综合窗口收件时,对于不属我局办理的审批事项、缺少主项材料等其他情形,工作人员可现场“说不”,但需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并进行解释说明。
2.说后报告。凡“说不”的事项,由工作人员填写《九江市柴桑区行政审批局“说不”报备表》,并经审批股室、中心负责人签字。
3.持续改善。各审批科室、局属单位要认真分析各类“说不”事项的原因,研究提出工作改进措施,不断减少“说不”情形。
(二)对于进驻柴桑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申请
对于进驻柴桑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承办人员对服务对象提交的事项申请,经审核需要“说不”时,应立即向进驻单位窗口负责人报告,并于每周五填写《九江市柴桑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说不”报备表》,交柴桑区行政审批局综合股统一汇总。
(三)统一研判分析
各审批股室、中心每周五将《九江市柴桑区行政审批局“说不”报备表》(《九江市柴桑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说不”报备表》)汇总后报综合股,综合股要认真研判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四)其他重要说明
1.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九江市柴桑区行政审批局综合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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