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1-2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0582

柴桑区行政审批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4 15: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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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柴桑区行政审批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柴桑区行政审批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九江市柴桑区行政审批局(地址:九江市柴桑区庐山北路渊明大道6号,联系电话:0792-6823335,邮箱:csqzwz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柴桑区行政审批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依法公开、底线思维、守正创新,积极适应时代变化需求,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健全制度规范,优化方式渠道,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指导监督,提高公开质效,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在区行政审批局信息公开子站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两百余条,其中,部门文件4条、领导分工信息更新1条、机构职能更新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2条、工作报告3条、行政许可29条、政策解读2条、主动回应1条。在柴桑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34条。基本实现行政审批局信息全面公开,便于企业群众了解获取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局收到1条自然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法人、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将其申请的内容发送至其提供的邮箱。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公开管理,信息发布遵循“谁撰写、谁负责;谁审核、谁把关;谁发布、谁办理”的原则,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信息采集、审核、批准和发布程序,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客观、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与页面展示效果,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部署,政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上级部门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学习政务公开有关政策、会议精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重点提高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本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导致的责任追究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7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方面信息数量不足,质量不高,距离人民群众所期所盼仍有差距。二是在以政务公开加强监管、防范化解基层治理风险等方面还有待提升。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有待提高,培训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

(二)改进措施

一是重点加强营商环境、民生领域相关政策解读工作,通过政策图解、政策问答等形式丰富解读内容形式,提升工作力度。二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格落实各环节规范化要求,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力争从根源上化解矛盾。三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对政务公开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培训力度,提升其信息公开意识及工作水平,打造专业化、规范化的政务公开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4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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