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1-2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0378

柴桑区行政审批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2 20:4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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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柴桑区行政审批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柴桑区行政审批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九江市柴桑区行政审批局(地址:九江市柴桑区庐山北路渊明大道6号,联系电话:0792-6823335,邮箱:csqzwz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行政审批局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大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聚焦优化营商环境、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激发队伍干事活力等重点任务。全年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擦亮“柴好办”政务服务品牌,承接相关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亮眼成果,政务服务与改革发展成效显著。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度,在区行政审批局信息公开子站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两百余条,其中,政策文件9条、领导分工信息更新1条、机构职能更新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2条、工作报告5条、行政许可34条、政策解读2条。在柴桑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64条。基本实现行政审批局信息全面公开,便于企业群众了解获取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局收到1条自然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法人、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经检索查找,发现该自然人申请公开的所需相关信息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公开管理,信息发布遵循“谁撰写、谁负责;谁审核、谁把关;谁发布、谁办理”的原则,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信息采集、审核、批准和发布程序,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客观、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与页面展示效果,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党组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由局主要领导直接关注,分管领导具体部署,综合股专职承担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的落实。通过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深入领会相关政策及会议精神,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着力推进信息公开的标准化与规范化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各项职责落到实处。本年度内,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5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信息供给仍显不足,在内容深度与形式多样性上与群众期待尚有差距。二是政务公开在强化监管效能、助力基层风险防范方面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三是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仍需提升,常态化培训机制有待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着力加强营商环境、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的政策解读,运用图文、问答、案例等多种方式提升解读质量与效果。二是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办理环节沟通,促进源头治理。三是加强队伍专业能力建设,通过系统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打造专业化政务公开工作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5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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