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9-0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7044
关于印发《新洲场关于全面清理暂存暂 付款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联导读:
关于印发《新洲场关于全面清理暂存暂付款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场、水委会(自来水厂)、场属各办公室(中心):
《新洲场关于全面清理暂存暂付款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单位,请认真贯彻执行。
九江市柴桑区新洲垦殖场
2024年7月12日
新洲场关于全面清理暂存暂付款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我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暂存暂付款清理工作,特结合我场实际情况制定全面清理财政暂存暂付款项工作方案。
一、领导重视。成立清理工作专班,明确专班成员职责,定期召开调度会,研究处理意见,督导工作进展,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充分认识清理暂存暂付款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扎实稳妥地做好清理清理暂存暂付款工作。
二、明确任务。根据要求,我场对2024年5月31日前发生的暂付款和暂存款,进行认真梳理,严格核查,明确暂付款的类型、成因等基本情况建立清理台账,分别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应清尽清。
三、规范清理。根据我场各项暂存暂付款具体情况采用回收、核销、转列支出等处理方式,确保清理消化工作的规范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一)暂存款清理
我场暂存款情况主要是银行贷款、预拨防汛资金、危房改造资金等,通过调阅历史会计档案、相关当事人佐证材料等方式,摸清具体成因,了解清楚贷款资金具体用途。对已经从其他指标出了相应资金的,依规进行核销。对年代久远(至少10年以上),档案缺失,难以佐证的,召开班子会集体决策暂存暂付清理方案,经场集体研究后依规核销。
(二)暂付款清理
我场暂付款情况主要为对外借款和历史遗留,具体措施为:
采用具体有效措施收回对外借款。相关催收责任人采取电话沟通、发送短信通知等催收形式逐一清收对外借款。对有还款能力,但拒不还款的,应通过法律诉讼渠道追缴;对无故拖欠款项、不配合清理工作的党员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对借款人暂时偿还较困难的,合理调整限期归还时间或分期偿还借款;对依据不明、借款人死亡、企业注销及历史遗留等形成的呆账、坏账,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经场集体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
四、完善长效机制。在做好清理暂付性款工作时,应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财务制度,规范暂存暂付款账务处理,定期进行账务核对、定期催收消化;严格新增借款、新增暂付性款项使用对象、审批程序等,除特殊或重大情况急需垫款外一律不得借款;建立健全借款回收保证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加强财政资金对外借款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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