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3-1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1482
新洲垦殖场做好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关联导读:
新洲垦殖场做好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现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保护大气环境、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为目的,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行政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法律措施相结合,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深入开展露天禁烧工作,确保在上级部门遥感卫星监测通报结果中我场无火点;确保不因露天焚烧引起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确保不因露天焚烧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不因露天焚烧被市、区政府约谈、整改。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新洲垦殖场内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日常防范和应急处置。方案中所指秸秆和垃圾,包括农作物秸秆、枝叶杂草以及其它可燃烧产生烟尘或异味的物质,碎布边角料、塑料、橡胶、油毡、皮革、沥青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四、工作举措
(一)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各分场书记为该分场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分场干部包片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地块。
(二)深入宣传,加强巡查。一是各分场要在主干道显要位置悬挂横幅、张贴临时性标语、散发露天禁烧宣传单,安排包片干部上门上户、广播等形式对露天禁烧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严厉的处罚措施每天要进行不间断宣讲,把禁烧政策天天讲,经常讲,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各分场需安排人员对各自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将具有露天焚烧倾向或苗头情况及时进行劝阻,消除隐患,对巡查发现的火点要及时扑灭,黑斑要及时掩埋,并由包片干部对当事人给予相应处罚。
(三)严格执法,建立奖惩。一是新洲垦殖场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行为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的顶格罚款,并追究相关法律责,对于各分场出现的火点,未找到责任人,由各分场包片干部追缴当事人罚款。造成人员伤亡或他人财产损失的,以及对不听劝阻,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拍照取证后交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查处。二是充分发动群众,做到人人参与,各分场通过设立有奖举报等措施,动员群众监督。
(四)完善制度,落实考核。露天禁烧工作与分场年终绩效考核和绩效奖金挂钩。新洲垦殖场总场共安排3万元秸秆禁烧工作奖励,以市级通报火点和总场巡查情况作为奖惩的依据。对责任落实、禁烧效果好的分场予以通报表彰,年终给予1万元奖励。
若该分场出现一次市级通报的火点,则对该分场取消1万元奖励,并扣除分场拨款2000元;若该分场出现两次市级通报的火点,则扣除分场拨款5000元;若该分场出现三次市级通报的火点,则该分场干部取消年终绩效奖,并上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分场干部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
对禁烧工作不力,引发较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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