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9-0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327340

关于《九江市林长制考核办法(修订)》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9-09 09: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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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一、起草背景

原有的《九江市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是我市林长制工作五项配套制度之一,于2018年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考核指标是“十三五”期间的林业规划目标值,与当前“十四五”规划目标值有较大区别。同时,中央在全国全面推行林长制后,林长制重点工作有了较大变化,原有的《考核办法》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为此,我们对原有《考核办法》进行重新修订,用于“十四五”期间全市林长制工作的考核。这次新修订的《考核办法》也是落实今后市县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主要内容

此次新修订的办法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考核对象,延续原《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对象是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除浔阳区外)。第二部分为考核原则,考核更加注重工作绩效,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第三部分为考核程序,明确由各县(市、区)先自查,并于每年12月底前将自查报告报市林长办,市林长办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后,呈报市级总林长会议审定,由市政府发布考核结果。第四部分为考核内容及分值,考核内容主要分为工作考核、目标责任考核和影响度考核三部分,其中:工作考核分值为30分,主要考核各地林长履职尽责、林长制五大体系完善和落实、林长制五项机制运行、林长制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林长制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分值为70分,主要对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森林保有量、湿地管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古树名木保护、林业执法等12项保护性指标和国土绿化行动、林业产业发展等2项建设性指标进行量化评分;影响度考核,主要是根据林长制工作的创新、宣传、经费保障及正反面影响程度,设置了加分、减分项目。第五部分为考核等次,延续原《考核办法》将每年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第六部分为考核结果运用,明确考核结果纳入各地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考核考评内容,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奖惩、使用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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