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1-0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623508

九江市柴桑区新洲垦殖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05 16:3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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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洲场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792-676238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新洲垦殖场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按《条例》执行,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场办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新洲垦殖场党工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现将我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加强对全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李祖腾副场长为组长以及办公室主任、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全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确定办公室是全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动态、信息公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栏目,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二是推动政府公开工作规范,严格信息审核程序,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审核,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三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优化办理流程,规范办理程序,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三)依申请公开

我场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四)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已制定了以下相关工作机制: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  

    (五)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一是按照《柴桑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对全场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梳理,统一规范文件,编制了新洲垦殖场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做好公开信息网上公布工作;二是严格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在《柴桑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指导各科室、各分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六)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全年场组织召开了两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传达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展开。加强对业务人员的指导,通过跟班培训、定期督查等方式,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1年,我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宣传教育培训不足,部分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了解不全面;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的时限不够及时,公开的方式不够广泛。

(二)改进措施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三个方面改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同时注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2、抓好主动公开

充分挖掘和利用新媒体等传播渠道,积极推进积极推进财政资金信息、重大民生信息、社会普遍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

3、加强督促检查

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对未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进行纠正、问责,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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