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社会保险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6-2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5085
“跨省异地就医”如何直接报销?
关联导读:
“跨省异地就医”如何直接报销?
“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因异地工作学习、随子女异地生活、所患疾病本地无法诊治等各种原因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购药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参保人就医购药地与本人医保参保地不一致,分为省内异地和跨省异地两种情况。
“省内异地”目前已实现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在就医地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可直接执行统筹地区同等的待遇政策,不提高起付线,不另设先行自付比例,不降低报销比例。

进入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页面,参保地为系统默认,参保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同时做好就医地、参保险种、备案类型的选择,可点击各项备案类型后的“感叹号”查看提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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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提交备案材料
(例如备案类型为“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阅读备案告知书,选中【本人已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后,点击【我已阅读,开始备案】按钮。
填写备案信息、联系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备案”按钮,完成备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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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查看备案进度
点击首页【备案记录】按钮,进入异地就医备案记录页面,实时查看备案进度。

除了申请备案外,参保人还可以在小程序查询各统筹区及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的开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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