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医疗保障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8-1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7297
柴桑区医保局2023年度打击欺诈骗保情况通报(二)
关联导读:
近期,我局依托智能审核系统对全区定点医疗机构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的疑似违规数据进行了逐一核实,发现有21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违规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问题,现将核查发现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柴桑区人民医院:
经查,发现该院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存在单次就诊诊疗项目限儿童使用、单次住院期间或门诊诊疗项目超上限、超限制用药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4846.76元。现依据《九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综合类)第六十条规定,对该院涉及违规基金4846.76元予以追回,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二、柴桑区中医医院:
经查,发现该院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存在单次住院期间诊疗项目超上限、超限制使用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果糖注射液、盐酸西替利嗪滴剂、单次就诊诊疗项目与患者性别不符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413.75元。现依据《九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综合类)第六十条规定,对该院涉及违规基金413.75元予以追回,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三、柴桑区妇幼保健医院:
经查,发现该院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存在单次住院期间诊疗项目超上限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700元。现依据《九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综合类)第六十条规定,对该院涉及违规基金700元予以追回,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四、柴桑区港口街镇中心卫生院:
经查,发现该院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存在单次就诊诊疗项目限儿童使用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243元。现依据《九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综合类)第六十条规定,对该院涉及违规基金243元予以追回,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五、柴桑区狮子街道卫生院:
经查,发现该院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存在使用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丹参注射液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4.5元。现依据《九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综合类)第六十条规定,对该院涉及违规基金4.5元予以追回,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六、柴桑区马回岭镇中心卫生院:
经查,发现该院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存在单次住院期间诊疗项目超上限、超限制使用蒙脱石混悬液(限儿童)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223.2元。现依据《九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综合类)第六十条规定,对该院涉及违规基金223.2元予以追回,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七、柴桑区涌泉乡卫生院:
经查,发现该院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超限制使用丹参酮ⅡA磺酸钠注射液、单次住院期间诊疗项目超上限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625.36元。现依据《九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综合类)第六十条规定,对该院涉及违规基金625.36元予以追回,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八、柴桑区沙河街道卫生院:
经查,发现该院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超限制使用辅酶A、三磷酸腺苷、丹参酮ⅡA磺酸钠注射液以及单次住院期间诊疗项目超上限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777.86元。现依据《九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综合类)第六十条规定,对该院涉及违规基金1777.86元予以追回,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九、柴桑区城子镇卫生院:
经查,发现该院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存在单次住院期间诊疗项目超上限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43.02元。现依据《九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综合类)第六十条规定,对该院涉及违规基金43.02元予以追回,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十、港口街镇合桥村卫生所:
经查,发现该所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存在使用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注射用血拴通(冻干)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444.76元。现依据《九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门诊类)第四十九条规定,对该所涉及违规基金1444.76元予以追回,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十一、狮子镇龙岗村卫生所:
经查,发现该所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存在使用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丹参注射液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6.18元。现依据《九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门诊类)第四十九条规定,对该所涉及违规基金6.18元予以追回,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十二、狮子镇牌楼村卫生所:
经查,发现该所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存在使用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生脉注射液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212.16元。现依据《九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门诊类)第四十九条规定,对该所涉及违规基金212.16元予以追回,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十三、马回岭镇红桥村卫生所:
经查,发现该所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存在使用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丹参注射液、血塞通注射液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26.26元。现依据《九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门诊类)第四十九条规定,对该所涉及违规基金26.26元予以追回,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十四、马回岭镇蛟田村卫生所:
经查,发现该所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存在使用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舒血宁注射液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262.44元。现依据《九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门诊类)第四十九条规定,对该所涉及违规基金262.44元予以追回,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十五、马回岭镇马头村卫生所:
经查,发现该所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存在使用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血塞通注射液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38.03元。现依据《九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门诊类)第四十九条规定,对该所涉及违规基金38.03元予以追回,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十六、马回岭镇铭山村卫生所:
经查,发现该所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存在使用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丹参注射液、血塞通注射液、红花注射液、生脉注射液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419.14元。现依据《九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门诊类)第四十九条规定,对该所涉及违规基金419.14元予以追回,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十七、马回岭镇排山村卫生所:
经查,发现该所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存在使用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丹参注射液、血塞通注射液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53.4元。现依据《九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门诊类)第四十九规定,对该所涉及违规基金153.4元予以追回,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十八、马回岭镇杨柳村卫生所:
经查,发现该所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存在使用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血塞通注射液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8.2元。现依据《九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门诊类)第四十九条规定,对该所涉及违规基金18.2元予以追回,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十九、沙河街道东风村卫生所:
经查,发现该所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存在使用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血塞通注射液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7.45元。现依据《九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门诊类)第四十九条规定,对该所涉及违规基金7.45元予以追回,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二十、沙河开发区刘八碗卫生室:
经查,发现该卫生室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超限制使用参麦注射液、丹参注射液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43.29元。现依据《九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门诊类)第四十九条规定,对该卫生室涉及违规基金43.29元予以追回,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二十一、城子镇龙江湖村卫生所:
经查,发现该所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存在使用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丹参注射液、参麦注射液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360.75元。现依据《九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门诊类)第四十九条规定,对该所涉及违规基金360.75元予以追回,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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