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2-0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1290

九江市柴桑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2-01 15: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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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九江市柴桑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九江市柴桑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九江市柴桑区医疗保障局(地址:九江市柴桑区沿河北路8号,联系电话:0792-6827730,邮箱:csqyb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柴桑区医疗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履行职责,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营造信息公开浓厚氛围,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在柴桑区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本单位栏目60条。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包括部门文件、财政预决算、行政权力、工作报告、脱贫攻坚、医疗救助、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政策文件及解读、办事指南、工作举措、主动回应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柴桑区医保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件,也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严格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全面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发布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的统一监督管理和指导下,运行情况良好。

(五)监督保障

在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办监管下,我局务实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守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文件进行核对和修改,加强信息公开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整改,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核查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筛选失效、缺乏规范性的文件并及时进行修改,确保信息公开的精准有效,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些欠缺。

我局将继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日常监督,确保准确及时地公开规范、有效的规章制度文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按时完成行政规范、有效性文件更新清理工作,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政务实事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大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力度,做好错敏字、公民个人信息监测检查,确保网络信息安全运行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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