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8-0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G20260-0601-2019-0002

柴桑区安监局2018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8-01 01:3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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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第一部分 柴桑区安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柴桑区安监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18柴桑区安监局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柴桑区安监局概况

九江市柴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3年初成立,是综合监督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九江市柴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内设办公室、监察股和执法大队,下设九江市柴桑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分局。行政编5人,实有10人;事业编5人,实有5人;工勤编1人(空)。本局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并且直接监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3.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4.督促工矿商贸企业执行相关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

5.负责组织全区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6.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伤亡和执法统计工作;

8.组织安全生产宣教工作;

9.承担区安委办日常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本局2018年年末实有人数15人,其中在职人员15人。

第二部分 柴桑区安监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59.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15.67万元,较上年增长1338%,主要原因是17年结余比16年增长较多;本年收入合计343.93万元,较上年增长9.23%,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43.9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334.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334.38万元,较上年增长6.79%,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和扶贫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26.47万元,较上年增长68.92%,主要原因是:十三月工资和增资等开支未兑现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34.38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5.28万元,决算数为34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 %,主要原因是2017年11月3日中共柴桑区委1届4次会议决定,确保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财政预算资金达到100万以上,而2018年预算在之前已作出;另外2018年还经历了调资,社医保相应增加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5.28  万元,决算数为34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190万元,较上年增长6.6%,主要原因是:调资和社医保费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55.32万元,较上年增长6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较多;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6.59万元,较上年下降7%,主要原因是:少支出一笔12万多元的抚恤金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55.32万元,较上年增长6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增加较多。其中:办公费20.04万元,公务接待1.7万劳务费13.43万,工会经费6万,福利费4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数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85%,决算数较上年增长89%,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数为1.7 万元,完成预算的85 %,决算数较上年增长89%。主要原因是:接待省市有关安全检查督查较上年增加较多(二)、(三)无。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实际完成21860元,超预算18.6%。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部门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截至2018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八、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年度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年末一些开支未能及时兑现,导致结余偏多;二是政府采购实际与预算有差距。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到应收尽收,应用尽用;二是做好政府采购 计划的测算工作,尽力做到按预算采购

 

第三部分 柴桑区安监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7.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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