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1-2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0579

柴桑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4 14: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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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柴桑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92-681063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柴桑区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省、市、区要求和部署,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强化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及时主动公开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减灾防灾、工作报告等政府信息,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4年我局按月、按季度在人民政府网站平台上更新各类信息共48条,其中包括部门相关文件12条,公共监管32条,财政预决算3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受理的申请件已于法定期限内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及时发布和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信息时效性。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制度,依法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并由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审核审批,杜绝涉密信息、敏感信息公开现象的发生。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决策,做到内容更新制度化、资料保管档案化。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柴桑区人民政府网站平台,持续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等,加快各栏目信息更新速度,加大公开力度,对照目录公开事项补充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及时接受监督。二是每季度分析研判信息公开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应公开未公开”的股室负责人进行约谈,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4年,我局未出现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提高,个别栏目出现超时未更新情况。二是主动公开的服务意识还需增强。三是对信息公开的业务还不够熟练,对某些待公开的政策文件解读能力还需提升。                         针对存在的不足,我局将在进一步总结前阶段工作基础上,认真分析,不断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效率:一是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时限,建立定期更新机制,明确信息更新时间表,确保所有栏目内容按照既定频率更新,对于时效性要求高的公开信息,做到即时更新。二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定期开展学习交流培训,汲取优秀政策文件解读经验,聚焦群众关心的重点栏目、重点事项,提高主动公开的服务意识,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下发的任务分解表,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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