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部门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7-2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195227
九江市柴桑区申领购房补贴实施细则
关联导读:
九江市柴桑区申领购房补贴实施细则
为落实《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措施》(柴府办发〔2022〕24号)文件,切实做好柴桑区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补贴及申请、发放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经区政府同意,特制定本细则。
一、购房补贴对象及范围
1.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柴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家庭或个人。
2.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柴桑区购买新建非住宅的家庭或个人。
3.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柴桑区购买二手住宅的家庭或个人。
4.具备上述条件之一,且原则上契税缴纳时间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确有因非购房者原因不能及时缴纳契税的,可以延长至申请补贴受理截止时间,即2024年12月30日。
5.购房行为的时间界定:新建商品房购买行为以在“九江市柴桑区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中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系统的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二手住宅购买行为以买卖双方在区不动产登记窗口缴纳契税时间为准。
6.购房补贴申请人与购房人必须一致,如购房人涉及多人的,以契税缴纳人为补贴对象。
7.2022年6月24日前(不含6月24日)已网签,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申请退房(注销网签及备案)的,必须说明理由并提供佐证材料,区住建局先行受理,待开发商将购房款退至购房人后,予以办理注销网签及备案。在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退房人家庭(夫妻双方及其父母、子女)在同一楼盘再次购买新建商品房不享受购房补贴;同时对购买该撤销网签备案房源的其他购房人,也不享受购房补贴。
二、购房补贴标准
1.自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柴桑区购买家庭唯一一套新建商品住宅(含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已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以网签时的时间为准)的家庭或个人,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
2.自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柴桑区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宅的家庭或个人,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3.自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柴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九江市户籍二孩且孩子均未满18周岁(截止2022年5月31日,下同)的家庭或个人,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
4.自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柴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九江市户籍三孩且孩子均未满18周岁的家庭或个人,给予500元/平方米补贴。
5.自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柴桑区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住宅的家庭或个人,按所缴纳契税50%数额给予补贴。
6.上述1、2、3、4条补贴不重复享受,购房家庭或个人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
7.契税补贴由受益财政承担。
三、购房补贴申请流程
1.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申请流程
①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购房人在区政府网站自行下载并填报《九江市柴桑区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
②申请购房补贴提供的材料如下:购房合同首页、契税完税证明、身份证、银行卡(存折)、家庭人员信息及婚姻户籍材料。
③房地产开发企业收集在本楼盘购买商品住宅的购房人申请购房补贴材料(《九江市柴桑区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申请表》及相关附件),并按“购房补贴类别”整理后提交至区住建局进行审核。
④区住建局定期召集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制成《九江市柴桑区购房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3)后发放购房补贴。
2.新建非住宅及二手住宅购房契税补贴申请流程
①契税补贴发放工作采取部门联动、即申即享机制。
②购房人在交契税时,同时填报《九江市柴桑区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交易合同、契税完税证明、购房人身份证、银行卡(存折)等复印件。受理窗口即时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后,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接收契税补贴申请材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定期将申请材料移交给区住建局。
③区住建局将收到的《九江市柴桑区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信息,制成《九江市柴桑区购房补贴发放汇总表》,经审核确认后,将契税补贴款项发放至申请人账户。
3.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分工
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接收购房人申请契税补贴有关材料,并负责购房人家庭已登记住房套数的确认。
②区公安局对九江市户籍购房人家庭成员信息进行确认。
③区税务局负责对购房人契税缴纳情况进行确认。
④区住建局对购房人新建商品房的购房时间、购房人家庭已网签备案的住房套数、补助金额进行审核。
⑤区财政局根据区住建局测算的资金需求量,将资金预拨至区住建局。区住建局根据审核的《九江市柴桑区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申请表》及《九江市柴桑区购房补贴发放汇总表》,及时拨付资金至申请人,再根据《九江市柴桑区购房补贴发放汇总表》与区财政局进行结算。
四、其他事项
1.区住建局、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等相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认真做好购房补贴的受理、审核、发放工作。
2.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盗用、冒用他人信息以及擅自变更、伪造材料,视为骗取补贴行为,除追回补贴资金外,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代理机构协助或参与购房人骗取补贴资金的,区住建局将暂停其网签资格,追回补贴资金,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联合惩戒,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公安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在购房补贴的受理、审核、发放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协助或参与骗取补贴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对于已享受购房补贴后退房的,购房人应在办理退房手续之前,将购房补贴退还至发放补贴的账户或财政部门指定的账户上。
6.本细则由区住建局、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九江市柴桑区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申请表
2.九江市柴桑区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
3.九江市柴桑区申请购房补贴家庭成员信息表
4.九江市柴桑区购房补贴发放汇总表
九江市柴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
九江市柴桑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九江柴桑区税务局
九江市自然资源局柴桑区分局
2022年7月12日
附件1
九江市柴桑区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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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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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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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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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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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类别 |
□契税补贴 □唯一一套购房补贴 □改善型购房补贴 □二孩购房补贴 □三孩购房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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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网签及缴纳契税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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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楼盘及坐落(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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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网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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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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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签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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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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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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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完税证明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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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金额 |
¥元(大写: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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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补贴收款账户(请认真填写,避免补贴款无法到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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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与申请人一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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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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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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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
以上申请填报内容和所提交的证件以及相关文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如因虚假等原因导致的纠纷,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请予以审核。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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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局审核意见(仅限于申请二孩、三孩补贴) |
经核查,申请人为九江市户籍居民,有(□贰 □叁)个孩子未满18周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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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税务局审核意见 |
经核查,申请人提交契税完税证明材料属实,已缴纳契税元。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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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审核意见 |
经核查,申请人符合(□契税补贴 □唯一一套购房补贴 □改善型购房补贴 □二孩购房补贴 □三孩购房补贴)补贴条件,楼盘名称为,应发放补贴资金元(大写:人民币元),其中:契税补贴元 ,购房面积补贴元(购买面积平方米×补贴标准元/平方米)。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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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此表符合条件的,在□中大“√”;2、提供附件:购房合同首页、契税完税证明、身份证、银行卡(存折)、家庭成员、婚姻户籍等材料。 | ||||
附件2
九江市柴桑区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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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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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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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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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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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企业或营销公司(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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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完税证明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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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合同签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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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缴纳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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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金额 |
¥元(大写: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
领取契税补贴收款账户(请认真填写,避免补贴款无法到账) | |||
|
户名 |
(与申请人一致) | ||
|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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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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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
以上申请填报内容和所提交的证件以及相关文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如因虚假等原因导致的纠纷,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请予以审核。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
受理窗口审核意见 |
经核查,申请人提交契税完税证明材料属实,已缴纳契税¥元,应发放契税补贴资金¥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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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此表仅限于新建非住宅、二手住宅购房契税补贴使用;2、附件:交易合同、契税完税证明、身份证、银行卡(存折)等。 | ||
附件3
九江市柴桑区购房补贴发放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唯一一套 □改善型 □二孩 □三孩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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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姓名 |
契税缴纳额(元) |
购房面积(㎡) |
补贴标准(元/㎡) |
奖励类别 |
身份证号 |
开户行 |
账号 |
联系 电话 |
购买项目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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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补贴(元) |
面积补贴(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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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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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九江市柴桑区申请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
家庭成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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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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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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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
与申请人关系 |
身份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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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本人家庭成员(不含已满18岁子女)信息完整,无遗漏。如有虚假,本人愿负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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