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安全生产专栏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4-2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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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2540

柴桑区住建局2025年安全生产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5-04-23 09: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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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桑区住建局2025年安全生产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柴住建字〔2025〕50 号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纪委监委、区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按照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九安防救委办〔2025〕32号)要求,现就柴桑区住建局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区纪委监委具体指导和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统一部署下,在去年基础上大力深化、大纵深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着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纠而不绝的难点堵点问题,切实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深层次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内容

2025年“集中整治”以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城镇危旧房等为重点,巩固拓展2024年整治成果,重点整治以下五个方面:

(一)行政审批方面。重点整治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行政审批或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行政审批,无故超时限办理行政审批,超越法定职权实施行政审批,违规增加行政审批环节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审批,借行政审批吃拿卡要、权钱交易、违规入股,与中介机构存在不正当交往,违规收取专家评审费,违规插手干预行政审批事务等突出问题。

(二)培训考核方面。重点整治违规在培训机构兼职任职,或参股入股;不认真履行考试监考巡考、实操评分职责,人为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考试秩序混乱,有规不依、有令不行,对考生作弊行为失管失察;组织、纵容考试作弊,违规篡改、伪造考试数据;借培训考核工作吃拿卡要、搞权钱交易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突出问题。

(三)隐患整治方面。重点整治对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安全隐患重视不足、核查不力,甚至违规泄露举报人信息等问题;违规聘用专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不依法依规下达整改指令,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避重就轻、轻描淡写,回避处罚;隐患整改不实,搞“纸面整改”“虚假整改”等突出问题。

(四)监管执法方面。重点整治涉企执法不规范,无资格检查、随意检查和选择性检查;检查内容不精准、检查重点不聚焦、问题处置避重就轻;违反程序开展检查或实施处罚、不适用或滥用自由裁量权;执法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运用滞后;干预执法、执法“寻租”、向监管对象吃拿卡要;同类监管执法突出问题反复出现、整治不彻底等突出问题。

(五)中介机构方面。直接指定或以推荐之名变相指定中介机构,违规插手中介机构服务,从中谋取利益;与中介机构串通一气、弄虚作假,通过相关行政许可;对租借挂靠资质、机构违法违规、严重失实报告、虚假报告,纵容和拖延查处;对违法违规机构立案查处时,避重就轻、摊派执法、执法不闭环等突出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工作,成立柴桑区住建局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邹焕文  局党委委员

成  员:郤士楷  局办公室主任

        潘熙亮  局房地产市场监管股股长

        王汉星  局物业监管股股长

        董  俊  局住房保障和改革股股长

        张春晖  局城乡建设股股长

        张真珍  局建筑监管股股长

        吴芬芬  局政务服务股股长

        王龙茂  招标办主任

        罗  杰  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主任

整治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四、重点工作

1.狠抓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明察暗访,重点抽查发生事故企业、事故项目以及前期检查发现问题较多项目,对发现存在隐患整改不到位、安全履职不力等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抓好整改落实。认真开展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从严整治隐患排查流于形式、事故防控不严不实等问题。对整治期间发生重大事故隐患企业一律进行约谈,责令全面排查整治。(责任部门:质量服务中心)

2.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加速实施城市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高质高效完成年度燃气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任务,严格落实燃气管道和设施“带病运行”排查评估复核工作,重拳整治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问题。聚焦“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等六方面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全面推进燃气安全设备“三件套”安装工作。落实落地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相关规定,坚决关停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的企业,引导企业采取并购、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方式加速参与规模化改革。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领域违规充装、跨区经营(配送)、不合理收取押金、租金、配送费、“黑气瓶”“黑窝点”及货运车非法运输、私运燃气等行业乱象。(责任部门:城乡建设股)

3.常态化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整治。加强对竣工验收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的质量检测行为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程质量检测不合格报告报送台账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梳理形成清单,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整改,依法处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部门:质量服务中心

4.继续开展培训机构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安全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安管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发现无证或持假证上岗情形的,对企业和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将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强化行刑衔接。(责任部门:质量服务中心

5.加强对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的监管。印发柴桑区住建局《关于开展2025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重点检查对已投入使用的项目和既有建筑是否依法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手续。加大对不按标准设计、不按设计文件和标准施工、备案抽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建设单位的处罚力度。(责任部门:城乡建设股)

6.持续推进自建房、城市危旧房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自建房、城市危旧房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工作,形成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自纠、网格员巡查上报、乡镇(街道)监管解危、区级随机抽检的长效机制,严控自建房、城市危旧房隐患增量,推动消除自建房、城市危旧房隐患存量。定期调度,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对标对表加快整治,要按照比例对各乡镇(街道)自建房、城市危旧房整治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鉴定为危房的自建房、城市危旧房的20%。适时将全区自建房、城市危旧房整治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反馈给属地和相关成员单位,实行销号管理。核实问题整改情况,适时组织现场核查抽查。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下发提示函,对未按时间节点限时整改的报送区政府。(责任部门:城乡建设股)

7.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以社区为单元建立“网格化排查体系”,按照“一楼一档”、“风险分级”要求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全面推动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对反馈完成隐患整治的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复核,掌握外立面脱落隐患整治销号成效,进行跟踪督导,确保完成整治形成工作闭环。(责任部门:物业监管股)。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局属有关单位、机关相关股室要按照任务分工,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于4月25日前将整治方案报局安委办,单位(股室)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调度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局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将视情以召开会议、约谈通报等形式调度集中整治工作。

2.深挖问题线索。各责任部门要开辟投诉举报窗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梳理2019年以来掌握的信访举报、中介违规、虚假整改等情况,对照问题清单,全面自查自纠,深入查摆现象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问题线索,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实行销号管理。

3.狠抓典型突破。要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把握政策界限,严格问题查摆,确保工作质效。对于涉及《江西省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九种问责情形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市住建局将不定期梳理一批典型追责问责案例,点人点事、不遮不掩进行全市通报。

4.强化问题整改。要强化以案促改促治,针对典型追责问责案例暴露出的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逐步铲除安全生产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切实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对2024年度查摆出的问题线索,原则上2025年9月30日前落实好闭环销号。

5.办好民生实事。各有关部门要运用群众点题机制,找准办成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成果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让群众有切身的感受,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对2024年已经做出成效的民生实事,还需巩固拓展持续抓下去。

6.按时汇总上报。各责任部门要明确一名安全整治联络员,通过“柴桑区住建局安委会联络员工作群”,及时发布本部门安全整治工作动态,并于每月1日前上报上个月安全整治清单、文件、数据台账,12月10日前上报本部门专项整治情况工作总结。

局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将紧盯整治工作中隐患整改不实等突出问题,对隐患排查和督导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纸面整改”“虚假整改”等形式主义问题进行通报,对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移交办理。

九江市柴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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