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议案提案办理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10-1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7882
对九江市柴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86号建议的答复
关联导读:
张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物业进入、退出管理机制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物业进入机制
1.严格招标流程
明确招标标准:制定详细的物业服务标准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安保、保洁、绿化、设施维护等方面。确保招标标准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
公开招标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标信息,如政府招标平台、社区公告栏、网络平台等,提高招标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规范评标过程:组建专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包括业主代表、行业专家、政府监管部门人员等。评标过程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确保选出最优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2.前期考察与沟通
实地考察:在招标前,组织业主代表和相关部门对潜在物业服务企业的现有项目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业主满意度。
沟通交流:与潜在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了解其服务理念、管理模式、应急预案等方面的情况,确保其能够满足小区的实际需求。
3.签订合同
明确权利义务:物业服务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合同条款应具体、明确,避免模糊不清和歧义。
约定服务期限: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合理约定物业服务期限。一般来说,服务期限不宜过长或过短,以保证物业服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物业退出机制
1.提前通知
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决定退出前提前一定时间通知业主和相关部门,以便业主有足够的时间做好准备。通知时间应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一般不少于三个月。
通知内容应包括退出原因、退出时间、交接安排等。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配合业主和相关部门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小区的正常运转。
2.交接管理
成立交接小组:在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前,成立由业主代表、社区居委会、政府监管部门等组成的交接小组,负责监督和协调交接工作。
资产清查:交接小组应组织对小区的资产进行清查,包括公共设施、设备、办公用品等。清查结果应双方签字确认,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资料移交:物业服务企业应将小区的相关资料,如业主档案、设施设备档案、财务账目等,移交给交接小组或新的物业服务企业。资料移交应完整、准确,不得遗漏或损坏。
3.后续管理
选聘新物业:在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后,业主应及时组织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选聘过程应严格按照招标流程进行,确保选出合适的物业服务企业。
过渡期间管理:在新物业服务企业未进驻前,可由社区居委会或相关部门组织临时管理,确保小区的基本服务不中断。临时管理费用可由业主共同承担或从小区公共收益中支出。
三、监督与保障机制
1.加强监管力度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经营管理、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评价和监督。
定期检查:政府监管部门应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
2.发挥业主监督作用
成立业主监督委员会:业主应成立业主监督委员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业主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责任心,能够代表业主的利益。
建立投诉渠道:建立健全业主投诉渠道,如设立投诉电话、邮箱、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受理业主的投诉和建议。物业服务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对业主的投诉进行处理和回复。
3.完善法律法规
完善物业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
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律约束,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成本。
总之,规范物业进入和退出管理机制需要政府、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各方共同努力。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加强监督管理,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柴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会更加细致、规范的开展工作。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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