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1-1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0428

柴桑区住建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7 12:44 来源:
字号: 〖大 小〗

关联导读: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4 年1月1日起,至 2024 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柴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柴桑区庐山南路1号),联系电话:0792-6812391。

一、总体情况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4年,全年累计发布信息236条,其中资讯中心部门信息10条,通知公告22条,部门文件12条,管理与服务8条,工作报告4条,议案提案办理14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37条,重大建设项目领域90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12条,安全生产专栏17条,城市建设3条,城乡环境整治4条,政策解读2条,回应关切1条。基本实现了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1件;属于行政查询事项,不予公开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3件。主要内容涉及物业招投标备案、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消防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备案等信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审查,及时接受、依法依规办理并规范答复了申请人。2024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召开班子会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柴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成立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形成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加强机关内设机构政府信息管理,将各栏目的内容落实到相关部门,从严落实“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在信息发布的程序上,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对所有拟公开信息进行合规性审查,有效保障我局信息发布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我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与信息更新维护机制,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增设安全生产专栏。办公室负责平台管理及时更新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经办机关各股室(中心)高度重视,抓好落实信息报送,所有信息适时产生、适时审查、适时报送、适时公开。2024年规范政务公开考核社会评议良好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当导致的责任追究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需加强。对政务信息分类把握不准确存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缺乏持续性和公开不及时情况。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程度不够,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广泛性、便民性仍需加强

2、政策文件解读质量还需加强。政策解读的方式还需要更加丰富多样,政策解读还不够规范,信息发布的数量、质量仍然需要提升。

3、各栏目政务信息公开不均衡。对政务公开政策解读等栏目信息内容较少。涉及我局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和方案的草案主动公开较少。

(二)改进措施

1、加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及时、规范、集中公开重点领域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等全过程信息加大深度和力度全面梳理住建部门的机构信息、政策文件、通知公告、行政监管等基本信息,以及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等重点领域信息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提政策文件解读质量加强对政策的深入研究和理解,确保解读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多角度开展业务相关政策解读。学习其他县优秀做法多途径多平台多方式解读与住建业务相关的政策让政策易懂、内容充实、重点明确更多的方便群众办事。

3富政务公开内容形式。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增加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创新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方式,如采用图文结合、视频解读等多种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吸引力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2024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2024年度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