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专项资金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4-1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749386
关于印发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意见的通知
关联导读:
柴府办发〔2018〕40号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安排意见的通知
区财政局、区扶贫和移民办、区农业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意见
为支持改善贫困群众收入水平,推动我区脱贫攻坚工作,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江西省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方向)的通知》(赣财扶指〔2017〕30号)安排的2018年度中央财政扶贫资金641万元,省财政收回的搬迁移民债券资金1182万元,共计1823万元,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江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赣财扶〔2017〕13号)《九江市柴桑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柴府办发〔2017〕9号)精神,现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安排提出以下意见:
{C}一、{C}区级统筹安排的项目资金1034万元
1.光伏扩面工程355.1万元。
(1)2017年度第一批光伏扩面工程余下的25%项目资金35.1万元(港口、利民、枫树、蔡家桥等5个村每村50KW的光伏扩面工程余下25%工程款共计40万元,由于按财扶移字〔2017〕9号文件精神已安排了4.9万元,故本次拟安排35.1万元)。
(2)2018年光伏扩面工程项目资金320万元(同兴、九号、丁家山、白合、秀峰、向阳等6个村每村安装50KW,共计192万元,尖山、分水等2个村,每村安装100KW,共计128万)。
2.雨露计划资金37.5万元。
《江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赣财扶〔2017〕13号)规定,可以列支“雨露计划”中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对家庭给予扶贫助学补助。根据学生申报、乡(镇、区)村审核、区扶贫办审批,2017年底共有125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两后生”符合补助条件,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共需安排37.5万元。
3.项目管理费6.4万元。根据《江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按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最高不超过1%的比例据实列支项目管理费,本次提取项目管理费6.4万元。
4.产业项目资金400万元。由区农业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产业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乡(镇、区)根据“一乡一园”“一村一业”的发展规划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要求,申报好产业扶贫项目,建立产业扶贫项目库。并由区农业局负责对全区的产业扶贫资金提出项目安排意见,由各乡(镇、区)具体负责实施,实行乡级报账制。
5.教育扶贫112万元。根据教育局提供数据,我区春季补助及上年度未发放的补助,共计112万元。
6.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破烂房拆旧建新资金22万元。2017年市财政安排我区贫困村“破烂房拆旧建新”资金32万元,当年已按每户2万补助5户,共计10万元,其他22万元补助指标,区财政局、区扶贫和移民办调整到区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按每户1.5万元标准对危房改造户进行了补助发放。根据市扶贫和移民办、财政局要求,此项资金不能按每户1.5万元标准发放。因而,本次安排22万元,作为市级扶贫资金,继续用作2018年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破烂房拆旧建新资金。
7.产业扶贫信贷风险补偿金100万元。2017年我区已经安排200万元的产业扶贫信贷风险补偿金,按照1:8的比例只能放贷1600万。由于我区加大贫困户产业发展,积极开展贫困户小额信贷工作,本次拟增加100万元产业扶贫信贷风险补偿金。
8.深圳技师学院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学费1万元。我区共有5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在深圳技师学院就读,根据要求,市区两级每年各为每个贫困学生缴纳2000元的学费(其中2015级有3个学生、2017级有2个学生),共计1万元。
二、乡镇统筹安排的项目资金789万元
综合考虑贫困村、贫困人口及前三年项目推进进度,结合2018年项目库申报情况,本次分配到各乡(镇、区)的资金共计789万元,各乡(镇、区)安排的项目要在2018年项目库中选择并与脱贫攻坚相关,单个项目金额控制在30万元以下(不包括30万元)。同时,请各乡(镇、区)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江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不能开支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社保等社会事业费用。
附件:1.2018年九江市柴桑区区级统筹安排项目计划表
2.2018年九江市柴桑区财政扶贫资金因素法分配计划表
附件1
2018年九江市柴桑区区级统筹安排项目
计划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内容 |
安排资金数 (万元) |
备注 |
|
1 |
2017年光伏扶贫扩面工程 |
2017年度港口、利民、枫树、蔡家桥等5个村第一批光伏扩面工程余下的25%项目资金 |
35.1 |
共40万元,其中财扶移字〔2017〕9号文件已安排了4.9万元,本次安排35.1万元(中央资金) |
|
2 |
2018年光伏扶贫扩面工程 |
8个“十二五”贫困村光伏扩面工程 |
320 |
同兴、九号、丁家山、白合、秀峰、向阳等6个村每村安装50KW,共192万元,尖山、分水等2个村,每村安装100KW,共128万(中央资金182万元,债券资金138万元) |
|
3 |
雨露计划资金 |
12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两后生”中高等教育补助 |
37.5 |
(中央资金) |
|
4 |
项目管理费 |
区扶贫办用于项目前期准备和实施、资金管理相关经费开支 |
6.4 |
按不超过1%提取(中央资金) |
|
5 |
产业项目资金 |
由农业局根据各乡(镇、区)产业项目库负责落实项目,实行项目报账制 |
400 |
(债券资金) |
|
6 |
教育扶贫资金 |
按照教育扶贫方案实行 |
112 |
(债券资金) |
|
7 |
破烂房拆旧建新资金 |
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破烂房拆旧建新,每户补助2万元 |
22 |
调整为市级扶贫资金(债券资金) |
|
8 |
产业扶贫信贷风险补偿金 |
|
100 |
(债券资金) |
|
9 |
深圳技师学院贫困学生学费 |
每人每年2000元 |
1 |
此资金已由2017年底在区扶贫办项目管理费中借支(债券资金) |
|
合计 |
|
|
1034 |
|
备注:以上资金如有结余,全部按因素法分配到各乡(镇、区)。
附件2
2018年九江市柴桑区财政扶贫资金因素法
分配计划表
|
乡(镇、区) |
总计(万元)
|
其中:贫困村村庄整治资金(其中中央资金380万元) |
其中:因素法资金(债券资金) |
|
江洲镇 |
90 |
30 |
60 |
|
城子镇 |
12 |
|
12 |
|
港口街镇 |
130 |
110 |
20 |
|
城门乡 |
78 |
50 |
28 |
|
狮子镇 |
23 |
|
23 |
|
新合镇 |
148 |
120 |
28 |
|
新塘乡 |
71 |
45 |
26 |
|
涌泉乡 |
47 |
20 |
27 |
|
岷山乡 |
83 |
45 |
38 |
|
马回岭镇 |
88 |
60 |
28 |
|
沙河街镇 |
6 |
|
6 |
|
沙河开发区 |
13 |
|
13 |
|
合 计 |
789 |
480 |
309 |
备注:1.各乡(镇、区)按照《九江市柴桑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精神实行乡级报账制。
2.根据各个贫困村村庄整治点(新农村建设点)个数,原则上按
照每个省级点10万元标准进行安排,每个市区共建点5万元标准进行安排,各乡(镇、区)可根据实际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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