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专项资金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9-0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749388

关于印发2018年第一批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9-07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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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柴府办发〔2018112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第一批市级财政扶贫资金

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财政局,区扶贫和移民办: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第一批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97

 

2018年第一批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安排意见

 

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江西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1664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的补充通知》(赣财扶〔20181号)《关于做好2018年我省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赣财扶〔201713号)《江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赣财扶〔201812号)《九江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九府厅发〔201723号)《九江市柴桑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柴府办发〔20179号)《九江市柴桑区2018年产业就业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柴府办发〔20186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一批市级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九财扶指〔20184号)下达我区财政扶贫资金193万元,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资金安排原则

此次下达的资金是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及十三五贫困村数进行因素法分配。

二、资金使用范围

本次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村产业发展、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贫困人口的产业发展和入户便道等方面。

三、工作要求

1.资金安排项目一律要从2018年扶贫项目库中选取。

2.项目选取后,必须在98前报区扶贫和移民办、区财政局备案。

3.按要求做好项目的公示公告工作。

 

附件:2018年第一批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因素法分配计划表

 

 

                                

 

 

 

 

 

 

 

 

 

 

附件

2018年第一批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因素法分配计划表

 

 

因素分配资金

 (万元)

备注

江洲镇

30

 

港口街镇

20

 

城门乡

22

 

新合镇

28

市领导定点帮扶村,单列

10万元

新塘乡

21

 

涌泉乡

21

 

岷山乡

23

 

马回岭镇

28

市领导定点帮扶村,单列

10万元

合计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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