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专项资金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9-1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749389

关于印发柴桑区2018年度产业直补资金分配及扶贫项目资金调整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9-11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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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府办发〔2018113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柴桑区2018年度产业直补资金分配及扶贫项目资金调整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财政局,区扶贫和移民办: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柴桑区2018年度产业直补资金分配及扶贫项目资金调整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911

 

柴桑区2018年度产业直补资金分配及扶贫

项目资金调整安排意见

 

为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我区脱贫攻坚工作不断发展,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的补充通知》(赣财扶〔20181号)《关于做好2018年我省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赣财扶〔201713号)《江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赣财扶〔201812号)《九江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九府厅发〔201723号)《九江市柴桑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柴府办发〔20179号)《九江市柴桑区2018年产业就业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柴府办发〔20186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产业直补资金分配及部分扶贫项目资金调整安排提出以下意见:

一、项目资金安排额度及依据

1.安排产业直补资金66万元。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调整安排意见的通知》(柴府办明〔201813号)文件要求,本次根据各乡镇上报的产业直补资金规模进行分配,不足部分各乡镇可从本次调整下达的债券资金中列支,我区安排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直补资金66万元(详见附件2)。

2.对教育扶贫资金结余资金87.68779万元重新调整安排。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我省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赣财扶〔20187号)规定:省级和省级以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中央要求不再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前教育新增教育资助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住院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根据《江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赣财扶〔201812号)要求,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已列支除雨露计划外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社保等社会事业扶贫应及时调整。对《关于印发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调整安排意见的通知》(柴府办发〔201840号)文件中区级债券资金安排的教育扶贫资金中结余的资金87.68779万元予以重新调整安排,用于贫困村及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详见附件1)。

3.对破烂房项目结余资金20万元。2017年市级下达我区破烂房改造项目资金32万元(九财扶指〔20175号),2017年结余22万元;2018年安排1户贫困村破烂房改造项目2万元,对20万元结余资金进行重新调整安排,用于贫困村项目或贫困人口的产业项目(详见附件1

二、使用范围

1.调整的市级扶贫资金只能用于贫困村项目或贫困人口的产业项目。

2.调整的区级债券资金只能用于贫困村及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三、工作要求

1.资金安排项目一律从2018年扶贫项目库中选取。

2.项目选取后,必须在915前报区扶贫和移民办、区财政局备案。

3.按要求做好项目的公示公告工作。

 

附件:12018年九江市柴桑区财政扶贫资金调整安排表

22018年九江市柴桑区产业直补资金分配计划表

 

 

 

 

 

 

 

 

 

 

 

 

附件1

2018年九江市柴桑区财政扶贫资金调整安排表

 

 

 

 

 

 

资金调整分配计划数

 

 

 

 

破烂房项目结余资金调整安排计划(市级资金20万)

教育扶贫项目结余资金调整分配计划(债券资金87.68779万)

 

 

 

 

 

1.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我省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赣财扶〔20187号)规定,省级和省级以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中央要求不再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前教育新增教育资助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住院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因而对柴府办发〔201840号文件中安排的教育扶贫资金予以调整。           2.市级调整扶贫资金只能用于贫困村项目或贫困人口的产业项目。             3.产业直补资金不足乡镇可从本次重新调整安排下达的债券资金中列支。

江洲镇

13.3

2

11.3

城子镇

5.255

 

5.255

港口街镇

11

3

8

城门乡

12

3

9

狮子镇

7.352

 

7.352

新合镇

10.45

2

8.45

新塘乡

11.2

3

8.2

涌泉乡

10

2

8

岷山乡

13.595

3

10.595

马回岭镇

13.53579

2

11.53579

合计

107.68779

20

87.68779

附件2

2018年九江市柴桑区产业直补资金分配计划表

 

 

因素分配资金 

(万元)

 

江洲镇

3

本次资金是根据各乡镇上报的产业直补资金进行分配的,不足部分各乡镇可从本次重新调整安排下达的债券资金中列支

城子镇

2

城门乡

1

新合镇

12

狮子镇

4

新塘乡

1

涌泉乡

2

岷山乡

6

马回岭镇

35

合计

66

《关于印发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调整安排意见的通知》(柴府办明〔201813号)文件中安排的产业直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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