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9-1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7692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规范特困对象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9-18 11:3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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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特困对象就医管理的办法》旨在加强特困对象就医管理,保障其就医需求和相关权益,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以下是对该文件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对象医疗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为解决医疗机构中存在的不合理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加强特困对象就医管理,维护其健康权益和医保权益而制定。

二、主要内容

1.加强就医行为管理:养老机构对特困对象就医行为负管理责任。特困对象就医遵循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等原则,首选就近乡镇卫生院。集中供养特困对象就医时,养老机构要做好联系、陪同、接送、登记等工作,规范就医用餐管理。        

2.优化诊疗服务:推进分级诊疗,乡镇卫生院承担首诊服务,行动不便者可上门诊断。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杜绝不合理医疗行为,对特困对象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控制医保“三大目录”外费用不超过住院总费用的10%。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确保签约率和履约率达100%。

三、做好医疗待遇保障

明确区内住院诊疗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医疗救助待遇政策,根据不同情况实行“一站式”结算或先结算后审核拨付。规范医疗救助待遇享受时限,因信息共享时间差未实现“一站式”结算的可申请手工零星报销。

四、抓好组织实施

各部门要各负其责,民政局指导督促养老机构管理,卫健委指导医疗机构规范服务,医保局负责医保基金保障等工作。部门间要协调联动,加强数据共享。

政策亮点

1.明确各方责任:清晰界定了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民政部门、医保部门等在特困对象就医管理中的职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规范就医流程:从就医原则、程序、行为、登记、接送、用餐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保障了特困对象就医的便利性和规范性。

3.强化医疗保障:实行定点服务,落实“一站式”结算,规范医疗救助待遇享受时限,确保特困对象能及时、便捷地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4.加强监管协作:通过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同时各部门协调联动,加强数据共享,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维护了特困对象的权益。

解读单位:九江市柴桑区医疗保障局

解读人:李云宏

咨询电话:0792-6827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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