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12-2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8016
【文字解读】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柴桑区促进服务业提质增量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服务业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也是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就业增收的关键领域。当前,柴桑区正处于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发展服务业的决策部署,推动柴桑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业对区域经济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激发服务业市场主体活力,扩大服务业规模,提升服务品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项政策。本政策坚持“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旨在构建更具竞争力的服务业发展环境。
二、政策目标
通过一系列精准扶持措施,力争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壮大市场主体规模,鼓励新增服务业企业升规入库、商贸业单位培育发展,填补行业缺项空白;二是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推动现有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培育连锁品牌、创建老字号与特色荣誉,增强行业竞争力;三是激发转型创新活力,引导企业开展产销分离、拓展电商等新业态,构建多元化、高品质的现代服务体系。
三、主要政策措施
《措施》具体内容包括:
1.引进和培育新增服务业主体。对月度、年度“升规入库”企业给予最高18万元奖励;对补齐我区服务业短板或空白行业的企业给予额外奖励;鼓励乡镇、街道和部门培育服务业企业,并给予资金补助;对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业个体工商户及限额以下样本单位(含法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奖励。
2.扶持现有服务业主体做大经营规模。对营业收入规模突破1亿元且增速达标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全市排名前20且增速达标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带动就业规模较大的企业给予就业补助;鼓励连锁品牌扩张,每新增一家门店奖励1万元。
3.加快发展商业体系和品牌建设。对新认定为“中华老字号”“江西老字号”的企业给予奖励;对获得省级以上餐饮类荣誉的企业给予奖励;支持企业参加展会、比赛,给予展位费补贴和获奖奖励。
4.加快推动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工业企业开展“产销分离”,对达规模的给予奖励;支持二手车经销业务和电商业务发展,按规模增长给予阶梯奖励。
四、政策适用对象及条件
本政策适用于在柴桑区实际经营、财务和信用记录良好的服务业企业(含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无所有制和地域限制。具体申报条件以各条款明确的标准为准。
五、申报与兑现流程
企业根据政策条款自愿申报;由区发改委、区商务局等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程序兑现奖励资金;奖励原则上于达标次年兑现,部分条款于当年年末或分阶段兑现。
六、保障措施
政策实施过程中,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确保政策落地;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回资金并依法处理;本政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时,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政策自2026年1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七、政策意义
本《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优化柴桑区服务业发展环境,增强企业获得感和发展信心,有助于构建结构优化、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为柴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赣北眉目地·兴旺大柴桑

赣公网安备 360421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