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区政府办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09-12-2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807050
关于印发九江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联导读:
县府办发〔2009〕173号
九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九江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场,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九江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已经江西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九江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构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根据赣农改[2009]17号文件精神,2009年我县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直接受益为前提,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推进“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民主决策,筹补结合。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一事一议是基础,财政奖补是保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尊重农民主体地位,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坚持农民自愿,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使政府投入和农民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二)以点带面,分年推进。在江洲、新洲、城门、新塘、马回岭等五个乡(镇、场)各选择1-2个村(分场)进行试点。按照先易后难的思路,集中财力办几件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内公益事业,注重实效,为试点工作全面铺开积累经验。
(三)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筹资筹劳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请、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实现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接受群众监督。
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主要包括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内水渠(灌溉区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和环卫公共设施、植树造林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国有农林场、农垦企业代管的村以及实行总分场管理体制改革后的分场公益事业建设参照村级公益事业列入奖补范围。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入和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不属于奖补范围。
违背村民意愿、超过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筹资筹劳限额标准、超过村民承受能力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等项目,不得列入奖补范围。
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法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具体标准为:对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完成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在村民每人每年筹资30元或每个农村劳动力每年出劳6个标准工日的限额内,政府按照三分之一的比例予以补助,所需政府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和县财政各承担三分之一(具体奖补办法另行制订)。有条件的乡镇也要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支持力度,形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稳定来源。同时,以新农村建设规划为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将支农专项资金和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捆绑使用,分别管理,各记其功;鼓励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提高自我发展和自我建设能力,倡导社会各界捐赠赞助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
(一)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申请。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村通过所属乡镇政府向县综改办(财政局)、农业部门提出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申请,县综改办(财政局)、农业部门审批后,村民委员会收缴筹资,组织筹劳,开展项目建设。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申请。乡镇财政所应分村设立一事一议筹资专户,村民委员会收缴村民筹资并全额交存所在乡镇一事一议筹资专户后,可向县综改办(财政局)和农业部门提出财政奖补申请。县综改办(财政局)和农业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奖补申请审批,并汇总报省综改办备案。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拨付。在县财政局设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资金统一由县财政局拨入各乡镇一事一议筹资专户,实行专账管理,列入 “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决算科目。一事一议项目竣工后,县综改(财政)、农业等部门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出具验收报告。奖补资金的发放实行报账制。经村委会申请,县综改办审核,在财政所报账。
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配套措施
(一)落实和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县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筹资筹劳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江西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及时纠正不符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定的有关问题。防止重奖补项目申报,轻议事项目审核;防止以自愿捐款名义,强行要求村民出资;防止不经村民本人或其家属提出书面申请,将自愿以资代劳变成强行以资代劳,变筹劳为变相筹资。对资金需求量较大的议事项目,可以一次议事,按规定的筹资限额标准筹集两年的资金,但须经全体村民同意,并报省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且第二年不准再筹。
(二)实行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建设情况公示制。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办法、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由村民对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已建成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村级要将筹资筹劳的数量、项目资金(实物)的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公示,得到村民认可,提高财政奖补工作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三)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县乡要建立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档案或数据库,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奖补项目的申请表等相关原始材料汇总归档,规范管理。
(四)加强监督检查。县综改办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0792-6810679),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县综改办、财政、农业部门每年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严禁超范围、超标准进行一事一议,加重农民负担。对试点工作成效显著的要予以奖励,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和奖补资金的行为,要责令纠正,追回资金,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五)建立村级公益事业设施管理和养护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形成的资产,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和养护资金来源,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发挥资产的长期效用。
七、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工作量大,既关系着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事关农村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探索,创造和积累经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九江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财政奖补试点各项工作,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照培任组长,副县长刘浔华、县财政局局长、县综改办主任曹达银任副组长,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交通局、建设局、监察局、审计局、新村办、减负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公室)设在县综改办,县财政局局长曹达银兼任办公室主任,县财政局喻成明、县减负办左自林任副主任。
(二)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公室(综改办):主要负责试点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负责拟定试点方案和有关政策文件报领导小组审定;根据乡镇上报的项目,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论证审核后,编制全县项目计划;向省、市综改办报送有关材料和报表;开展监督检查;组织一事一议年度工作总结和考评。
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指导乡镇开展财政奖补工作。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一事一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负责对上报项目汇编和资金争取;竣工项目的资金审查与下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整合相关财政支农资金,确定财政奖补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县农业局(减负办):主要负责一事一议制度的完善,指导乡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酬劳工作,加强对村民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监督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范操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等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协助财政部门整合支农项目资金;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村民议事程序、民主管理和村级财务公开。
县交通、水利、建设、林业等部门:主要负责指导相关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实施。负责一事一议相关项目工程和预算的可行性论证;协助财政部门整合支农项目资金。
县监察局、审计局:主要负责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跟踪检查和审计监督,及时查处违反相关政策的问题,坚决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水利、林业等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构,明确专门人员,负责辖区内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根据试点村上报的项目从政策规定的范围、议事程序和工程预算进行审核把关;组织指导村级资金的筹集、施工合同的签定;对施工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规范的一事一议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上报年度工作总结至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公室。
村委会:负责组织一事一议项目的申报、施工和协助竣工验收等工作。按照规定的范围和程序,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进行表决;制定村内一事一议集体资产管护办法,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进行表决后,公布执行;负责村民自筹资金的收缴,并开具一事一议专用缴款票据;根据批复组织本村施工项目的招投标或公开发包;成立村内一事一议专项监督验收小组和理财小组,对项目工程进行监督及协助验收;建立完整的资料档案;将项目议定、民主表决、筹资清册、验收决算等在村务公开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充分运用有线电视、会议、宣传栏、标语、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让农民群众知道开展一事一议兴办村级公益事业是保证农民行使民主权利的有效形式;是党和政府关心“三农”,加大财政资金向“三农”投入的有效载体;是为村民谋利益的有效途径。加强乡村基层干部的培训,使他们懂得开展一事一议的程序、方法和有关规定,确保一事一议工作规范有序。
(四)科学规划,有序推进。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急事急办、易事先办、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分步推进”的要求,科学制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三年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五)整合资金,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大以工代赈、扶贫、新农村建设和县本级预算安排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制定专项资金整合使用办法。
县综改、财政、农业等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分类指导,正确处理政府资金奖补和农民筹资筹劳的关系、调动农民建设积极性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兴建村级公益事业和设施养护的关系,不断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相关政策,及时总结经验,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主题词:财政 补助 方案 通知
抄报:省综改办、市综改办。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政工科,
县法院,县检察院。
九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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