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区政府办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2-08-0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G20010-0202-2012-0309

关于印发九江县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8-06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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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县府办发〔2012142

 

九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九江县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场,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九江县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01286

 

九江县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发〔201254)精神,扎实推进我县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全县本质安全水平,积极倡导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营造安全文化融入、渗透、浸染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按照示范带动、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使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重心下沉、管理规范,素质提高、安全发展的要求,建成一批安全文化主题街道(公园)、安全工业园区、安全乡镇、安全社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安全校园、安全渡口、平安医院、平安畅通乡镇、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平安渔业示范乡镇,扎实推进基层安全监管规范化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保障能力,营造融入、渗透、浸染安全文化氛围,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筑造一张宽领域、广覆盖、全方位的城市和谐社会安全防护网,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实现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建设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统领,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创新安全生产社会管理,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政府安全监管规范化、城市建设科学化和城市管理信息化,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社会保障能力,实现城市生产安全、生活安全、消防安全、交通运输安全、基础设施安全、职业健康安全等全面安全,达到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标准。

(一)各类事故明显下降,杜绝重特大事故,遏止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二)全面开展安全文化主题街道(公园)、安全工业园区、安全乡镇、安全社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安全校园、安全渡口、平安医院、平安畅通乡镇、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平安渔业示范乡镇建设工作,达标命名率达到全市前列。

(三)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加大安全监管装备配备及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安全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安全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完成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管理常态化,使基层薄弱、基础脆弱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建成一批本质安全型企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等软硬件水平,使人、机、环境、管理达到安全和谐统一,全县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五)营造安全文化融入、渗透、浸染氛围,全社会倡导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促进各项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九江县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长:卢剑旺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    县安委会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安委会副主任、县安监局局长

  员:各乡(镇、场)长、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县安监局、工信委、建设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新局、质监局、教育局、农业局、公路分局、城管执法局、食药监局、卫生局、交警大队、渔业局、沙城工业园管理局、赤湖工业园管理局、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主要负责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的组织,由许松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传真)6810637。电子邮箱:jjxaqsc@163.com

四、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县安委会具体指导下,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构建县、乡、村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各地要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实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安全生产长效投入机制,各地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排足额的安全生产培训经费,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可靠的保障。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监管和指导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要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实施安全生产分类指导、分级监管,全面推进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达标建设基础档案,加强动态管理。按照《九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县府办发〔201210号)要求,在2012年底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企业全部实现达标;在2013年底全县工贸等八大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面达标;在2014年底全县所有行业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重点督促三级以上达标企业促提升、抓改进,对出现管理滑坡或违法行为的要视情况采取约谈、降级、取消等级等整顿措施;对不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抓整顿,经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责令关闭退出,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按照总体规划、属地管理、行业指导典型先行、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系统为基础,以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制定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不断细化和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促进企业由被动接受安全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由政府为主的行政执法排查隐患向企业为主的日常管理排查隐患转变,由治标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向治本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转变,从而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打造安全生产精品工程。运用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和科学的管理模式,开展安全文化主题街道(公园)、安全工业园区、安全乡镇、安全社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安全校园、安全渡口、平安医院、平安畅通乡镇、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平安渔业示范乡镇等创建工作,提升创建主体的安全条件、安全管理等软硬件水平,从而使各类事故降到最低, 最终实现企业的本质安全。确保在2015年,赤湖工业园区、沙城工业园区实现安全工业园区达标;安全乡镇、安全校园、安全渡口、平安医院、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平安渔业示范乡镇全部达标;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平安畅通乡镇、安全社区达标率不低于80%,达标安全文化主题街道(公园)不少于2个,在不同行业涌现一批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精品工程,支撑县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

(五)着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等载体,积极倡导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开展安全文化融入、渗透、浸染氛围营造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在显著位置设置永久性安全生产大中型标语牌、安全宣传画牌、安全生产宣传栏、安全生产灯箱公益广告等,并有规律地更换内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作视频宣传片、安全生产宣传册等宣传资料,设有电子屏的单位要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安全文化画面和安全生产宣传片,全面营造人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继续抓好各类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农民工等从业资格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强化安全意识。

(六)优化城市产业结构。科学规划安全设计布局,调整县城内产业结构,将可能危及城市安全的企业迁出城区,出城入园、集中管理,落实好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规划,严格执行高危企业安全准入,强化建设项目安全核准,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和延续。全面推进露天采石场整治整合,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新型适用产品,推广安全技术装备现代化,实施企业自动化改造。全面完成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远程监控系统建设。着力推进矿山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尾矿库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做好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等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使用。做好城区范围内周边的加油站阻隔防爆材料、油气回收系统安装使用。为高层建筑、桥梁、广场、工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强化公共场所安全防范措施,规范设置消防安全设施和应急设施设备,加强城区各类火灾隐患、地下管网、锅炉、电梯等公共设施以及高空坠物、煤气中毒等安全隐患的防控。

(七)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加大全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建设力度,建立健全信息科技支撑服务体系,推广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化。不断深化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立健全行业、专业和综合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建成的安全生产动态监管系统,实现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常态化。严格执法,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做到整改不到位决不放过,坚决杜绝违法行为前纠后犯、明纠暗犯,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推进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探索创新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模式。

(八)实施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等制度,构建覆盖全县各地、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乡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各类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在全社会实施科学避险、自我施救能力培养,使人人能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工作,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整合各方面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特别是社区救援组织,做到专群结合,搞好应急救援战术训练,加强应急装备建设,配备精良的救援装备,加强综合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储备综合保障能力。建设完成应急监控平台,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多灾种预警发布平台,落实预警响应配套措施,通过演练提高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实战能力。制定综合应急救援发展规划,实现应急救援工作的长远发展。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阶段(20128月)。制定方案,成立机构,分解任务,结合安全生产日常工作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全社会支持、参与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9月至201412月)。举全县之力,高位推动,负有建设工作任务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建设方案全面实施,推进各项建设工作任务,实现建设工作目标。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51月至12月)。全面总结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建设成果和经验,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总结。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情况进行整改完善,不断巩固提高,形成安全发展长效机制。

六、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负责督促、指导和检查职责范围内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安全发展城市建设任务。

1、安全乡镇和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建设工作由各乡(镇、场、区)负责,并协助其他行业开展建设工作。

2、安全文化主题街道(庐山东路高速公路口至岗亭)、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建设工作由县建设规划局负责,县城管执法局协助安全文化主题街道、公园建设工作。

3、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和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建设工作由县工信委负责,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协助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和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建设工作。

4、安全校园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建设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

5、安全渡口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建设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6、平安医院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建设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县食药监局协助平安医院建设工作。

7、平安畅通乡镇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建设工作由县交警大队负责,县交通运输局、九江公路分局协助平安畅通乡镇建设工作。

8、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建设工作由县农业局负责,各乡(镇、场、区)协助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建设工作。

9、平安渔业示范乡镇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建设工作由县渔业局负责,各乡(镇、场、区)协助平安渔业示范乡镇建设工作。

10、安全工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建设工作由赤湖工业园管理局和沙城工业园管理局分别负责,县质监局等相关单位协助安全工业园区建设工作。

11、其他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负责督促、指导和检查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系统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各项工作,配合其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各项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都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足够的专项经费,组织领导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确保监管企业完成各项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任务。各地要严格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责任制,形成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建设工作,做到建设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负有建设任务的乡镇、部门和单位于831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县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0792-6810637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要把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不力的典型要及时公开曝光。

(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要深入分析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任务的重点、难点,抓住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突破。要通过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检查、重点抽查、交叉检查、专家检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增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的可控性。以强有力的措施统筹解决相关难点问题,要将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完善机制,保障投入。建设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是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科学决策,是打造一张重量级的城市名片。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投入机制,建立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着力解决安排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等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的经费保障,全力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

(五)强化考核,奖惩并举。完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考核机制,县政府将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提前完成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任务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在年度目标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并不断加大考核权重,严格落实一票否决。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通报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建设工作动态,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有序进行。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政工科,

县法院,县检察院。

九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8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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