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国土空间规划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12-0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03602
关于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做好采矿用地保障要求的通知
关联导读:
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市局各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对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决策部署,保障能源资源供应安全,多途径、差别化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2号)文件精神,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统筹规划采矿用地规模和布局,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做好衔接。各地应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要求,合理安排采矿项目新增用地的布局、规模和时序,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持证矿山(含已出让未办证)、规划已设置区块矿山作出空间安排,列出采矿项目清单,将采矿项目用地布局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请各地提供以上三类采矿项目的项目名称、用地红线等资料,项目用地范围提供2000坐标shapefile格式的矢量数据。(详见附件1-3)
2.鼓励使用复垦修复腾退指标办理用地手续。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依法依规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采矿企业可对本企业在本地区(省域范围内)依法取得的采矿用地进行复垦修复并使用腾退指标,也可对本地区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进行复垦修复并使用腾退指标,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不得高于复垦修复为农用地的面积。
相关表格及矢量文件请于2022年12月13日前上报至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邮箱(jjskjgh@163.com)。
联系人:李琴 18370202680
附件:1.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项目统计表
2.持证矿山(含已出让未发证)项目统计表
3.规划已设置区块项目统计表
2022年12月7日
附件1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项目统计表
单位:公顷
|
县(市、区) |
矿山编号 |
矿山名称 |
开采方式 |
矿山面积 |
实地治理面积 |
待治理面积 |
附件2
持证矿山(含已出让未发证)项目统计表
单位:公顷
|
县(市、区) |
矿山名称 |
发证机关 |
开采矿种 |
开采方式 |
矿山面积 |
生产加工区及生活区面积 |
服务年限 |
备注(国家级/省级/市级) |
附件3
规划已设置区块项目统计表
单位: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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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区块类型(勘查/开采) |
区块名称 |
区块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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