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城市综合执法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10-0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744635
柴桑交警集中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统一行动刻不容缓
关联导读: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柴桑区公安交管部门从7月至9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统一行动,严查农村地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扎实有效推进农村地区集中整治行动见实效。
2018年6月20日10时许,在九江市柴桑区狮子镇狮城路垃圾场路段,钟某龙驾驶的无牌照黄色华菱牌垃圾转运车与罗某富驾驶皖F76171红色欧曼伦牌垃圾转运车发生碰撞,造成钟某龙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死者钟某龙行为违反了不按规定会车,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罗某富行为违反了未确保安全通行规定,负本起事故次要责任。2018年4月22日22时42分许,高某明驾驶赣GP2698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9685kg,实载32960kg)沿351国道由西向东行驶,当车行驶至297KM+380M处时在左拐弯往长坪路过程中,与徐某无驾驶证驾驶的凯剑战速牌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徐林、徐某兵)发生碰撞,造成徐林当场死亡,徐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高某明行为违反了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的载质量等规定,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徐某行为违反了未按规定持有驾驶证等规定,负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死者徐林、当事人徐某兵不负本起事故责任。
通过以上两起案例,充分说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刻不容缓。公安交管部门以上述两起农村典型交通事故为鉴,举一反三,集中时间,集中警力,集中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统一行动。一是针对农村道路窄,且崎岖不平的特点。重点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岷山、长山、朗山、辖区环庐山公路和其它三级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江州新洲、城门兴联、长山泗华等渡口交通安全隐患,对交通事故多发点和隐患处,增设路口标志、警告标志、减速板等安全防护设施。对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路基塌陷的路段认真仔细排查,并设立安全警示牌,最大限度的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深入农村集贸市场、学校周边等人流量大的场所,并对车容破损、老旧、没有及时年检以及达到报废标准的面包车上路行驶等情形依法查处,坚决从源头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三是利用双微平台和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居民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知晓率。对城镇密集地点散发交通安全宣传单、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展出交通事故宣传展板。通过剖析真实案例,开展各类道路交通安全宣教活动。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组织建立民间交通安全劝导组,拓展宣传教育平台,确保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入耳、入脑、人心。
截至目前,共出动警力300余人次;警车80辆次;排查交通安全隐患8处,能整改的立即整改4处,不能整改的协调相关部门迅速整改。查处摩托车不戴头盔,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等违法行为330余起。宣传车巡回宣传7天,LED显示屏、区电视台16个频道滚动播放宣传标语3000条次,印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展出宣传展板60余场次,悬挂横幅36条,发布微信、微博5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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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北眉目地·兴旺大柴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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