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土地与房屋征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11-1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7269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项目(新增及三改用地)(柴桑区段)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1-14 14: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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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项目(新增及三改用地)(柴桑区段)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一)所在图幅:涉及H50G058031H50G059031H50G060030、H50G061030、H50G062030幅图。

涉及范围:马回岭镇朝阳村组农民集体、组农民集体、组农民集体,马回岭镇马头村二组农民集体、九组农民集体、十四组农民集体、十五组农民集体、十七组农民集体、十八组农民集体,马回岭镇杨柳村十组农民集体、十二组农民集体、十五组农民集体、十六组农民集体、二十一组农民集体;岷山乡大塘村一组农民集体、组农民集体,岷山乡团山村一组农民集体,岷山乡分水村农民集体、二组农民集体、三组农民集体、四组农民集体、九组农民集体,岷山乡红峰村二组农民集体、五组农民集体、七组农民集体、八组农民集体、九组农民集体,岷山乡红光村一组农民集体、二组农民集体、三组农民集体;岳师街道兰桥村七组农民集体、八组农民集体、十五组农民集体,岳师街道毛桥村五组农民集体、十组农民集体、十一组农民集体、十四组农民集体,岳师街道天坡村八组农民集体、九组农民集体、十六组农民集体详见附件,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三)土地面积:约126.75亩(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二、征收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铁路用地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20251129日至20251228日,柴桑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柴桑区人民政府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一)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自20251114日至20251128日。

预公告同时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网址:www.chaisang.gov.cn。

联系单位:江市自然资源局柴桑区分局

联系地点九江市柴桑区庐山北路89号

联系电话:0792-6812141

特此公告

附件九江市柴桑区关于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项目(新增及三改用地)(柴桑区段)用地征地红线图

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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