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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2018-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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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县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 (2017-2020年)

发布日期: 2018-12-09 14: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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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县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

2017-2020年)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省时有关“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有关编制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编制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赣教基字〔201617号)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基本情况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科学规划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实施了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三年来,我县学前教育发展迅猛,财政投入不断加大,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加强,学前教育发展成绩显著。2014年以来,各级投入1812.24万元,建设了一批乡镇中心幼儿园,改建了一批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或增设附属幼儿园,扶持了九江县中心幼儿园和一批民办幼儿园,截至2016年底,全县已审批幼儿园82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1所(县中心幼儿园、各乡镇幼儿园中心幼儿园和附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61所,共有在园幼儿11710人,学龄前三年受教育率县城达100%,农村达76.2%;农村儿童学前两年受教育率达83.5%,一年受教育率达93.2%

三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县学前教育发展较快,县城中心幼儿园校园扩建工程完成,新建的综合楼已投入了使用;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硬件设施得到了改善;对七所附属幼儿园进行了剥离;制定了《九江县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方案》并认定了25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但是由于我县学前教育起步较晚、基础较弱,因此仍是我县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城乡普惠性教育资源短缺,公办幼儿园数量和规模有待增加,大部分乡镇公办幼儿园还是校中园或是在学校开设学前班,学生活动场所和生活设施不够齐全,还不能满足当前学前发展的需要。二是民办幼儿园布局不够合理。在县城和乡镇少数存在随意集中办园、抢拉生源的现象,导致一些幼儿园因生源短缺难以维持。三是教师师资力量薄弱,乡镇公办和民办幼儿园专业教师紧缺,不能做到持证上岗。四是一些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不规范,小学化办学现象严重,有些幼儿园安全意识淡薄,无证办园的现象依然存在,保育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了巩固第二期行动计划成果,加快我县学前教育发展,进一步解决“入园难”问题,根据上级要求,我县将推进实施第三期行动计划。科学规划,抓住机遇,开拓进取,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基本原则:坚持公益普惠,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公办民办并举,努力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改革,拓宽经费投入渠道,建立健全标准。强化政府职责,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落实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加强政策引导。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在县城新区新建二所公办幼儿园,改扩建13所乡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20所乡村附属幼儿园;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7%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含公办园)数占比达86%以上;公办幼儿园数占比达40%以上;在公办幼儿园就读幼儿数达到入园幼儿总数的60%以上。80%的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建有普惠性幼儿园。县城和部分乡镇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偏远地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要有较大增长。初步建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形成比较完善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鼓励社会力量在新建大型住宅小区规划办园,实现新建大型住宅小区“一区一园”的目标,1500人以上的村都建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逐步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建成学前教育县、乡(镇)两级覆盖体系和县、乡(镇)、村三级服务网络,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解决“入园难”问题。

2017年,我县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9%以上;普惠性幼儿园数占比达77%以上;公办幼儿园数占比达到33%以上;在公办幼儿园就读幼儿数达到入园幼儿数的42%以上。60%以上的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建有普惠性幼儿园。各乡镇都建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2500人以上的村都建有公办性质的园。

2018年,我县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2%以上;普惠性幼儿园数占比达82%以上;公办幼儿园数占比达到36%以上;在公办幼儿园就读幼儿数达到入园幼儿数的50%以上。70%以上的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建有普惠性幼儿园。2000人以上的村都建有公办性质的园。

2019年,我县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数占比达83%以上;公办幼儿园数占比达到38%以上;在公办幼儿园就读幼儿数达到入园幼儿数的55%以上。75%以上的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建有普惠性幼儿园。

三、重点任务

(一)扩充资源。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根据我县城镇化进程加快、县城城区人口增加的实际情况,重点解决好城镇及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主要任务如下:

12017年投资3000万元在县城城区新建一所公办幼儿园;计划投资800万元用于港口街镇中心幼儿园、狮子镇中心幼儿园、城门乡中心幼儿园、沙河开发区中心幼儿园、马回岭镇中心幼儿园的新建食堂和设备购置;计划投资490万元用于港口生机林幼儿园等8所乡村幼儿园校舍改建和购置设备。

22018年计划投资960万元用于新合镇中心幼儿园、涌泉乡中心幼儿园、沙河街镇中心幼儿园、城子镇中心幼儿园、江洲镇中心幼儿园、新洲中心幼儿园进行校舍改扩建和设备购置等;计划投资250万元用于城子镇民主幼儿园、城子镇彭湾幼儿园、新塘铜胡幼儿园、涌泉黄洞幼儿园、新合涌塘幼儿园、沙河开发区兰桥幼儿园等6所乡村幼儿园校舍改建和设备购置。

32019年拟在县城新区新建一所公办幼儿园,计划投资3000万元;计划投资320万元用于新塘乡中心幼儿园、岷山乡中心幼儿园的新建食堂和设备购置;计划安排资金260万元用于港口街镇花园幼儿园、狮子镇龙岗幼儿园、城门乡杨柳幼儿园三所乡村幼儿园校舍改建和设备购置。

42020年计划安排资金250万元用于城门乡联盟幼儿园、岷山乡中岭幼儿园、涌泉乡涌泉幼儿园、岷山乡青岗幼儿园、涌泉乡戴山幼儿园等5所乡村幼儿园校舍改建和设备购置。

(二)调整结构。调整资源结构,扩大城乡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覆盖面。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新建、改扩建教育部门办园,管理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支持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努力探索公办园领办分园等多种方式,不断扩大公办资源,努力扭转公办资源短缺、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三)建立健全机制,提升办园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1]21号)的要求,研究和制定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的财政投入政策,制订学前教育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探索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政府购买岗位等方式,支持解决好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依法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逐步实现同工同酬的路径和具体办法。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要求,建立和事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幼儿园教师培养和补充机制,解决幼儿园师资数量短缺、编制不足等问题。提升办园水平,健全幼儿园监管机制,提高幼儿园教师、卫生保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提升全县各幼儿园办园水平,特别是大力提升公办幼儿园的师资力量和办园水平,加大对普惠性幼儿园的扶持力度。

四、主要措施

(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1、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政府和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积极鼓励公办园通过联办、承办分园等办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在县城城区新建二所公办幼儿园,加大对13乡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力度,在完成校舍维修改造、专用活动场所建设基础上,添置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和幼儿活动器材。对布局调整后富余的20所农村小学校舍按照规划需要,优先改建成公办村级幼儿园。做好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支持普幼儿园接收适龄残疾儿童入园。

2、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省里出台的认定和扶持普惠民办园实施办法,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落实用地、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多方吸引社会力量办园。向有资质的民办幼儿园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方式,引导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奖补力度,依法保障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职称评聘、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幼儿园同等权利。

(二)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完善保障机制

建立学前教育经费投入长效增长机制。县政府将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学前教育投入的主体责任,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将向学前教育倾斜,逐年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所占县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引导我县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支持各乡镇改扩建和新建公办幼儿园、利用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建立公共财政投入和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到2020年,县财政将根据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全县公办幼儿园拨款。制定保教费收费标准,控制家庭合理负担范围。加大对经济困难和残疾儿童的资助力度。

(三)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资力量

1、加强幼儿园教师配备工作。认真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通过多种方式补足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县政府将每年招聘一定数量的幼师到乡镇公办幼儿园任教。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落实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解决好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实现同工同酬。引导和鉴定民办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幼儿园教职工持证上岗制度,大力推进普惠性民办园教师资质达标。

2、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力度。将幼儿教师培训纳入县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保障幼儿师资培训经费。注重骨干培训,坚持按需施训,注重园本培训,以利用远程教育网资源和其它资源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园本培训制度,积极组织教师参加远程教育网络培训,并通过观摩教学、公开研讨等以活动带培训,引导教师自主发展、自我提高。

(四)加强幼儿园监管与管理,健全监管体系

1、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坚持和完善县级统筹、分组管理、以教育局为主和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健全学前教育监管体系。县教育局要充实管理力度,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和普惠性幼儿园评定工作,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办园行为、收费行为等方面监管,及时发布幼儿园基本信息。卫生、公安、交通、质检、安全、药监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指导。各幼儿园也要建立健全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制度,对卫生、消防、园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

2、加强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推进依法办园。建立健全公办幼儿园年度考核及民办幼儿园年检、退出,幼儿园收费等相关制度。县政府将定期组织教育、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分类治理无证办园。对基本达标的,督促完善后及时颁发办园许可证。对未达标但整改后符合条件的颁发办园许可证。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停。对规模小、条件差、有严重安全隐患的立即予以关停并妥善安置在园幼儿。

(五)提升科学保教水平,加强教研队伍建设

1、构建县教育局保教与管理专家指导队伍,加强对幼儿园师资配备、保教过程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和评估。继续推进《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工作,探索符合幼儿发展规模和学习特点的教育内容、方法和途径。完善幼儿园保育教育与小学教育有效衔接的机制,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2、加强专业引领。完善县级教研与园本教研制度。深入开展学前教育教研工作,及时解决教师在保教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

3、实施对口帮扶。加强省级、市级、县级示范幼儿园体系建设,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深入推进示范幼儿园与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每年召开全县学前教育年会,全面提升全县各类幼儿园的保教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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