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乡村振兴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11-2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11787
九江市柴桑区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安排
关联导读:
九江市柴桑区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安排
各幼儿园和学校(含民办):
根据《九江市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安排》(九校服保函[2023]2号)文件规定,为更好的完成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等学生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前教育
1.5月15日、11月20日前,完成2023年学前教育幼儿资助金评审和发放工作。
2.6月15日、12月20日前,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学前子系统”政府资助、学校资助、社会资助受助学生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
3. 6月15日、12月20日前,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学前子系统”资助资金填报及支付凭证上传等工作。
二、义务教育
1.5月15日、11月20日前,完成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含寄宿生补助和非寄宿生补助)评审和发放工作。
2.6月15日、12月20日前,分别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义务教育子系统”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含寄宿生补助和非寄宿生补助)受助学生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
3. 6月15日、12月20日前,分别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义务教育子系统”资助资金填报及支付凭证上传等工作。
三、普通高中
(一)免学费
1.3月30日、9月30日前,完成2023年普通高中免学费评审和减免工作。
2.4月30日、11月30日前,完成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普通高中子系统”2023年普通高中免学费受助学生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
3.5月10日、12月10日前,将2023年普通高中免学费情况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按学期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国家助学金
1.5月15日、11月20日前,完成2023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
2. 6月15日、12月20日前,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普通高中子系统” 2023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地方政府资助、学校资助以及社会资助受助学生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
3. 6月15日、12月20日前,分别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普通高中子系统” 资助资金填报及支付凭证上传等工作。
(三)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
1.11月20日前,完成2023年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评审和发放工作。
2.11月20日前,完成“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系统” 2023年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受助学生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并将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复读生受助学生信息填报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普通高中子系统补录模块下的“地方政府资助-省级设项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项目下。
四、中职教育
(一)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
1.春季学期4月和5月、秋季学期11月和12月,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子系统”中职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受助学生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
2.5月20日、12月20日前,完成2023年中职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评审和发放工作。
3. 6月30日、12月31日前,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子系统”资助金填报及支付凭证上传等工作。
4.7月31日、次年1月31日前,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子系统”2023年地方政府资助、学校资助以及社会资助受助学生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
(二)国家奖学金
1.9月30日前,完成2023年度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10月10日前完成2023年度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的市级评审和问题整改工作。
2.10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中职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含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
3.12月31日前,为获奖学生一次性发放中职国家奖学金。完成“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资金填报和发放凭证上传等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落实精准资助,确保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受益
为持续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衍接,确保规定时间截点内,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认定、资助金及时发放到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等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以学校应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查询-“建学籍前比对查询特殊难学生”模块批量导入功能,所获《部门认定困难学生认定名单》为基础。综合各县(市、区)教育局联合多部门认定、接收公函等其它认定结果,形成完整的《部门认定困难学生名单》,经教育局等各部门加盖公章后,即为当前学期正式《部门认定困难学生名单》档案。
(二)狠抓系统应用提升,确保数据填报质量
各学校要全面应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充分运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未建学籍困难学生认定功能,完成好国家资助、地方政府资助、学校资助及社会资助等受助学生信息填报和审核提升数据质量,实现“3个100%”和“3个零误差”。及时完成资助金填报及支付凭证上传等工作
(三)强化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程序执行
1. 按照《江西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各校要严格落实好国家免学费政策,坚决杜绝“全额预收”、“先收后退”的情况发生。
2.各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资助经费提取使用工作的通知》(赣教财字〔2020〕21号)规定,足额提取使用学生资助经费。同时,要切实加强校内资助经费管理,制定和完善校内资助经费使用办法,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3.各校要严格按照《江西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和《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管理办法》规定,“学年评定,学期发放,新增学生,重新评定”的原则审核发放。
4.各校按时间节点完成资助资金评审、发放及系统数据审核报送情况,将作为年度对各校考核的重要因素。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学生资助工作良好氛围
持续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丰富宣传途径和方式,全面展示资助政策落实成效。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每个教室要长期保留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画或宣传栏。系统总结各地各校推进资助政策落实的典型经验和方法,宣扬涌现的先进工作典型,以及获得国家资助的优秀学生代表。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办公电话:0792-6821323
附件:1.《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进度安排表》
2.《致家长一封信》模板
九江市柴桑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3月8日
附件1
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进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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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段 |
项目 名称 |
工作安排 |
完成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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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学期 |
秋季学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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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 |
学前 教育 资助 |
完成2023年学前教育幼儿资助金评审和发放工作。 |
5月15日 |
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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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 填报 |
1.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学前子系统政府资助、学校资助以及社会资助受助学生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 |
6月15日 |
12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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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学前子系统资助资金填报及支付凭证上传等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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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
完成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含寄宿生补助和非寄宿生补助)评审和发放工作。 |
5月15日 |
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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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填报 |
1.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义务教育子系统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含寄宿生补助和非寄宿生补助)、地方政府资助、学校资助以及社会资助受助学生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 |
6月15日 |
12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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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义务教育子系统资助资金填报及支付凭证上传等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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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段 |
项目 名称 |
工作安排 |
完成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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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学期 |
秋季学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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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 |
免学费 |
1.完成2023年普通高中免学费评审和减免工作。 |
3月30日 |
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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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2023年普通高中免学费情况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按学期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5月10日 |
12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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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
完成2023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 |
5月15日 |
11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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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 |
完成2023年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评审和发放工作。 |
11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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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 填报 |
1.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普通高中子系统2023年普通高中免学费受助学生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 |
4月30日 |
11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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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普通高中子系统2023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地方政府资助、学校资助以及社会资助受助学生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 |
6月15日 |
12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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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普通高中子系统资助资金填报及支付凭证上传等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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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成江西省学生资助中心办公系统2023年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受助学生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并将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复读生受助学生信息填报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普通高中子系统补录模块下的“地方政府资助-省级设项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项目下。 |
11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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